第124节

  风疏雨骤,海棠无力,可怜蝶粉与蜂狂,褪尽胭脂满面妆。
  院子里的人直到夜半才陆续回来,院子里的灯火也早已经尽数熄了。桔梗和暮四轻轻地推了推诺雅的门,见已经熄了灯烛,房门紧锁,只道她已经歇下了,蹑手蹑脚地回自己屋子洗漱,仍旧兴奋地窃窃私语。
  一夜贪睡,第二天的时候,大家醒来,阳光已经刺目地白。
  桔梗慌慌张张地起来,头也顾不得梳,就跑到诺雅的房间跟前敲门,唯恐怠慢了诺雅。
  “水也不用,早饭也不吃,也不用人伺候,我们也都不在。”屋子里有人瓮声瓮气地回答。
  对于自家姑爷经常神出鬼没地出现在小姐房间,桔梗已经见怪不怪,她掩嘴笑笑,赶紧制止了探头出来的暮四,静悄地溜回屋子。
  诺雅依旧拱在百里九的怀里,浑身娇软无力,骨头都酥了。
  百里九紧紧地搂着她,胳膊上使了气力,好像要嵌入身体里一般。
  诺雅不舒服地扭动了一下身子,迷迷糊糊道:“疼。”
  “好担心煮熟的鸭子也会飞了。”百里九喟叹一声:“好事多磨,垂涎了这多时日,费劲心机,好不容易才吃进嘴里,我的人生总算圆满了。”
  诺雅慵懒的样子活像一只肥成球的猫,向着他的怀里蜷缩了一下,找一个舒服的位置,不满地轻哼一声:“别动。”
  百里九的胳膊早就麻了,好像都不是自己的,他愁眉苦脸地道:“换个姿势可不可以?”
  诺雅懒得张嘴说话,伸手朝着他身上就近拧了一把表示抗议。
  百里九轻“嘶”一声,闷声笑:“好像昨晚卖力的人是我,怎么你反而更累。”
  诺雅扑扇扑扇眼睛,迷迷瞪瞪地终于回过神来,将被子撩开一道缝,看看自己旖旎绽放一身的胭脂红梅,愣了。
  “这就完了?”
  百里九将她一把捞起来,抱个满怀,轻佻地浅啄她的唇:“不然你想怎样?”
  诺雅疼得一声轻哼:“妈蛋!还没有来得及谈价钱呢?”
  “什么价钱?”百里九愕然。
  “当然是梳拢的钱,九爷是常客,难道不知道规矩么?”
  百里九顿时火冒三丈,恼怒道:“林诺雅,你跟谁学的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你把爷当成什么人了?”
  “你把我当煮熟的鸭子,我自然当你是食客。吃干抹净,难道不付帐就拍屁股走人不成?“
  “那依照你的意思,爷以后每次都要准备赏银不成?”
  诺雅没有看到百里九满脸的火气,深以为然地点头,打个呵欠:“没有现银,银票也可以,反正概不赊欠。”
  百里九一个翻身,将她压在身下:“你个妖精,一会儿只管去管家那里支取银两,只要有气力,全都搬回你一念堂都可以!”
  诺雅这才感觉到某处的危险已经一触即发,赶紧求饶:“不要,我已经没有力气了。”
  “已经晚了。”百里九邪魅一笑,低头与她额头相对:“记得早点把价位定好,爷也好根据自己腰包里的银票量力而行。”
  诺雅慌乱地挣扎,愤愤不平:“锦娘竟然骗人,她明明说这个时候敲竹杠最容易了!”
  百里九的整个胸膛都忍不住在颤抖:“锦娘第一次还没有卖出去,生瓜蛋子一个,说的话也能信?”
  温热的鼻息喷在诺雅的肩颈处,百里九的唇舌如烙铁一般在她的胸前烙下一个又一个烙印,点燃满身的激情。
  诺雅气喘吁吁地告饶,声音忍不住带了呜咽:“九爷饶命,我再也不敢了。”
  声音娇媚,娇滴滴,颤巍巍,一片春意盎然。
  百里九想起昨夜里身下人的娇啼婉转,抬起头,侧耳听听院子里的动静,丫头们已经开始轻手轻脚地洒扫,收拾,压低了嗓音说话。方才懊恼地照着她的锁骨使力咬了一口:
  “明日我就让元宝在京城再找一处宅子,只寻一个耳聋眼花的人负责守院,到时候绝对不会轻饶你,喊破喉咙也不行。”
  诺雅也觉得身子里有一股火焰在左冲右突地乱窜,始终找不到出口,那是昨夜,百里九在她的身子里种下的陌生的火种,轻轻一撩拨,就会轰然炸响,有燎原之势。
  她迫不及待想起床,刚刚支起身子,就忍不住痛得皱了眉头,试着活动活动胳膊:“昨夜里你是把我拆了重新拼装的吗?”
  百里九低哑地轻笑一声:“你若是太累,就躺着歇着吧,想吃什么,我叫人送给你。”
  诺雅鄙夷地道:“你是唯恐全将军府的人不知道九爷你的威猛本事是不是?”
  百里九得意地“噗嗤”一笑,有大仇得报的快感:“那我喊人伺候你。”
  “不要!”诺雅颇有些难为情,在大户人家里,丫头伺候男女主子洗浴清理是理所当然的事情,甚至不少的通房丫头在自己主子**的时候都要在一旁寸步不离伺候着,欣赏活春宫。诺雅无法接受,甚至觉得有些变态。
  百里九径直起身,捡起散落在脚榻上的衣服,作势要帮诺雅穿衣,诺雅一把夺过来,慌乱地放下帐子,窸窸窣窣地穿好了,仍旧觉得羞窘难当,这无耻男人几句甜言蜜语,自己养了十几二十年的鸽子就这样飞了。
  “我上午要去调查昨日那刺客的情况,你自己好生补补身子,我一定早些回来陪你。”百里九穿戴完毕,见她扭捏着迟迟不敢露出头来,不放心地提醒道:“若是,呃,实在不舒服,可以泡个热水澡。”
  诺雅隔了帐子,低低地“嗯”了一声:“那刺客捉到了吗?”
  百里九眸光闪烁:“昨夜没有来得及问你,我与那刺客交手的时候,是你在旁侧提醒我罢?你怎么知道他接下来要使回马枪呢?”
  诺雅沉吟片刻,不想隐瞒,方才如实相告:“我也不知道,其实我昨晚原本是想回府的,与他擦肩而过的时候,就莫名觉得熟悉,一路尾随了来到街上,看他与你交手的一招一式也觉得烂熟于胸。我想,可能以前我是识得他的吧?若是你有了他的消息,能不能让我见上一面?”
  “你是在哪里见到他的?”
  “就在顺风客栈后面的胡同里。昨夜街上太拥挤,所以我想绕个远路。”
  “也就是说,昨夜里那刺客其实并非是原本埋伏在那里,而是急匆匆地赶过去的?”
  诺雅撩开帐子,只露出头来,点点头:“他的确走得很急,出了胡同就不见了踪影,而且都没有发现我跟在身后。”
  百里九蹙眉沉思片刻:“那条胡同原本通向哪里?”
  “好像有三四个出口,除了昨夜皇上驾临的那条街道,还有定国街,以及我们府前的忠义街!”诺雅斩钉截铁地道。
  “定国街?”百里九猛然一惊。
  “怎么了?”
  百里九低低地叹口气:“出了内奸了,原本皇上暂定的行进路线就是那里,也是我们布防最费心力的地段。因为那条街十字路口多,后面胡同更是错综复杂。后来皇上也是觉得不妥,临时起意,才改变了行进方向。”
  诺雅猛然就想起那日安若兮偷偷递给三皇子妃的东西,又觉得不可能。毕竟三皇子与左贤王无冤无仇,刺杀他貌似没有什么必要,有百害而无一利。他不会作出损害大楚这样大逆不道的事情。就又将话咽了下去。
  百里九听了诺雅的话,有些心急,早饭都没有顾上吃,就急匆匆地出府去了。
  ☆、第八十四章 莲花灯会
  诺雅起来以后,自己将落红的床巾收了,简单吃过早饭,依百里九所言,泡个热水澡,感觉困倦得不行,浑身酸痛,重新躺回床上歇着。
  临近中午的时候,百里九差人给府里传过来话,说是今天晚上三皇子邀请三人晚间去参加莲花灯会,太阳落山以后派人来府上接。
  京城里有旧风俗,元宵节三个晚上放的花灯分别代表着完全不同的意义:十四叫人灯,祈求人丁兴旺,人口平安;十五叫神灯,祈求风调雨顺,五谷丰登;十六叫鬼灯,祈求逝者早日托生,转世为人。
  今日是正月十六,正月的最后一个节,过完了也就代表年结束了。将军府比较注重这一日的花灯,祭奠战场上马革裹尸的将领,是必然要拨灯的。取闲置的盆子,盛上搅拌了灯油的棉籽,用棍子或者铲子一堆堆地拨在地上,用火点上,围绕着将军府一周。但凡有水的地方也都要祭奠到了。
  将军府拨灯是一样极其严肃的事情,而三皇子府提议的莲花灯会则恰恰相反。民间有“脚踏莲花上西天”的说法,原本十六这一日,城中百姓多糊莲花船放于护城河上,眼看着顺水流走,若是河灯半路灭了,就代表着哀悼的亲人已经转世投胎。
  但是一路演变下来,城中年轻男女则将放莲花灯作为一种浪漫的祈愿方式。将自己的夙愿写在纸糊的莲花灯上,放于河中,若是一直不熄,顺水飘走,载着心愿的莲灯就会飞到佛祖的面前,心愿得偿。
  受邀参加莲花灯会的这个消息,是秦宠儿亲自送到一念堂的。 她顺便过来取药。
  秦宠儿脸上的伤疤已经好的七七八八,血痂脱落,露出深浅不一的皮肤来。因为她本身皮肤并不白皙,而但凡有伤疤的地方,都是粉嫩的红色,整张脸看起来,就好像是民间那种得了白癜风的人一样,令人浑身起鸡皮疙瘩。但是比起原先来,已经是好了许多。
  因为诺雅的药膏,她不得不低头,不敢像以往那样对着她冷嘲热讽,还经常是赔了笑脸,心里憋着一肚子火气,所以那笑看起来有点半哭半笑的感觉。
  听暮四说,秦宠儿曾经神秘兮兮地将她唤到锦年阁里,亲手塞给她一百两银子,让她给留心诺雅制作膏药的方子,被她直接拒绝了。
  今日,她竟然亲自放下身段,过来取药。诺雅躺在房间的床上,觉得稀罕。
  秦宠儿取了药并不走,却是径直向着林诺雅的房间走过来。这是她第一次进诺雅的房间不用踢门,脸上笑吟吟的。
  “林姨娘昨日果真没有去看花灯吗?”秦宠儿开门见山。
  诺雅摇摇头:“走到街上太累,身体吃不消,又回来了。”
  “喔,你没去简直太遗憾了,你是不知道昨日有多热闹。”
  林诺雅手里捧着书,眼皮也不撩,屁股也不抬。
  秦宠儿讨了一个没趣,丝毫不以为意:“昨日曲水流觕诗会之上,安若兮可出尽了风头,被一群男人围着,还拍手叫好,眉眼乱飞。”
  诺雅轻轻地“嗯”了一声,算作给了她面子。
  “最可怜的还是二皇子。”秦宠儿一声轻叹,看着诺雅脖颈里掩藏不住的一点嫣红,牙根紧咬。
  诺雅拿着书的手轻轻地颤了颤。
  “他昨天一直失魂落魄的,谁也不理,听说一个人抱着酒坛上了城外山巅,形单影只地吹了一夜的冷风。对着月亮喝得酩酊大醉,把笛子吹得低沉幽怨,如泣如诉,满是荒凉。也不知道,究竟是谁这样狠心,竟然舍得伤害这样一个痴情的男子?”
  诺雅握着书的手不自觉地蜷缩起来,将书攥得死死的,依旧沉默,不说话。
  “宫里的御医今天往二皇子的府邸跑了好几趟了。”
  诺雅强作淡定,漫不经心地“喔”了一声。
  “林诺雅,难不成你的心真的是石头做的?”秦宠儿终于忍不住责问起她:“难道你就不想问问二皇子如今病情如何?”
  林诺雅终于撩起眼皮:“二皇子身体欠安,你这样激动做什么?”
  一句话噎住了秦宠儿。
  “二皇子是为了你才变成这个样子,你就这样心安理得吗?”
  诺雅叹一口气,放下手里的书本:“诺雅如今已经是有夫之妇,还劳请秦夫人留点口德,也不要煽动蛊惑。二皇子忧国忧民,高风亮节,怎么到你的心里就这样不堪?非要扯上男欢女爱?难道是他亲口告诉你,他生病是因为我伤了他吗?”
  秦宠儿原本就是听说百里九在渔家傲活捉了二皇子与诺雅二人偷偷邀约,当着众多食客的面,大打出手,所以存了龌龊心思,故意煽风点火,但凡诺雅有一点不轨的行为,也好趁机挑拨离间,让百里九恼羞成怒。对于二皇子的心思,也是自己胡乱猜测,哪里有什么凭据?
  她讪讪地笑:“二皇子对你那样好,明眼人看在眼里,都是心知肚明的,怕是只有你自己当局者迷而已吧?”
  诺雅瞬间冷了脸:“女子三从四德,德容言功,这像市井泼妇那般捕风捉影,胡乱造谣的事情秦夫人还是检点一些的好。否则追究起源头来,谁也不好看。”
  秦宠儿作为堂堂侧夫人,竟然被一个侍妾板起脸来训斥一通,心里愤愤难平,但是说出去,又是自己挑起事端在前,不占个“理”字,发作不得,扭身气哼哼地走了。
  对于秦宠儿的话,诺雅颇不以为意,虽说她心里也有那么一点暧昧的猜想,但是龙配龙,凤配凤,二皇子那样的人中龙凤,眼高于顶,喜欢的是怎样的女子诺雅不知道,但总不会是自己这种出身青楼,粗鄙不堪,暴躁如雷的惹祸精,更何况,还是他人的侍妾,别人嘴里的肉。
  她安下心来,不再胡思乱想,只思虑今日河边莲花灯,她定然是应该有机会与三皇子妃面对面的,若是有单独一起的好时机,自己应该与她说些什么?
  吃过晚饭,老夫人也出府“遛百步”去了,三人准备妥当,就一同乘了马车,听来人的指引,径直出了城。
  这段水面处于下游地段,水流并不湍急,轻轻柔柔,正是放河灯最好的地方。三皇子提前命人搭建了放灯台,可以站在河水中央,放出的莲灯,不会轻易搁浅,而且可以防止手持了带钩竹竿的浪荡公子哥,捞取莲灯,偷窥秘密。
  秦宠儿和安若兮手里都提了自己亲手制作的莲花灯,精巧华丽,只有诺雅两手空空。
  三皇子妃一见,就掩着唇笑:“林夫人果真是个省心的,借花献佛,莲灯都不备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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