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节

  这酿酒的糯米非得洗二三十遍,否则不够干净不可入酿,米经过三馏蒸得彻底软烂后,摊开纳凉一夜,才能投入到浸泡好的酒曲中去充分搅拌直至变成烂粥状。等到酒发起来了,分三次分别按照前面的做法投入二斗米搅拌,温度的掌控和时间的把握都没有统一的标准,仅凭林大少一双手和一个鼻子。等到天气凉了一些之后,再最后投入三斗米,用浸泡过空水的黄泥酒封封得严严实实,等待三十多时日才算酿成。
  这酿一次酒费心费力,耗时进五十多天,可不就是麻烦嘛!不过也正是这么麻烦酿出来的酒才成了如今有凤来居的招牌!一小盅酒在酒楼里卖十块大洋,啧啧,非兜里有钱的人点不起。饶是如此,仍是供不应求。
  大人么说事情的时候,林蓁芃和王小阳就躲在楼梯处偷瞄。
  “其实我也有一个大哥的。”不过他整日不在家,到处游手好闲,还抽大烟,钱花光了就来家里拿钱,这也是他们家日子过得难的原因。所以每次王大哥回家的时候,他都会恶狠狠地盯着他,只要他敢打嫂子和娘亲就扑上去咬他。
  “阿芃你将来想干什么呀?我想赚很多很多钱!”但是一分钱都不给大哥!
  “我想做大哥一样厉害的人!”厉害到所有人都不敢说他是私生子,是大哥的污点。
  “嗯!那你罩着我,我赚钱给你花!”
  “没问题!”
  两个小孩还若有其事地拉了勾,然后开始商量对策。
  “你想成为像你大哥一样的人,那你大哥小时候是什么样子的?林大哥小时候肯定也是很厉害的人,你可以从现在跟着学呀!”
  林蓁芃觉得很有道理,想了半响,一脸纠结,他怎么知道?他那时候压根就没出现在这个世界上。
  林葳蕤早就听见他们在那说悄悄话了,招了招手,像招小狗一样,懒懒道:“过来吃桃子。”这是今年山上最后一批桃子,用它可以和桃花花蜜一起做粉白色的百果子。表面看着结实,其实洗一洗咬下去就能蹦出满口粉色汁水,一个有成人巴掌大,充满水果天然的清甜。林葳蕤已经打算让人在山上专门开垦一块出来种桃树了。
  在外小霸王的两小只屁颠屁颠地去了,小手放在腿上,乖巧地坐在他面前拿牙签吃水果,是的,这桃子还被切成了一瓣一瓣的,寻了个白瓷果碟,摆得整齐又好看,完全符合大少爷的审美。其实比起阿福,胖婶才越发有林大少座下第一狗腿的架势。
  王小阳用眼神催身旁的林蓁芃,林家小哥擦了擦嘴,细声细气地问道:“大哥,你小时候是什么样子的呀?”
  林葳蕤听到这个问题,放下手里的书,望向他。
  幼时的我是什么样子的……
  呵,大概是浑身脏兮兮的小老鼠吧。
  林葳蕤原来不叫林葳蕤,他叫林小草。因为被孤儿院院长在后山一个草丛里捡到的,所以叫林小草,除了有贱名好养活的用意外,也希望他如春风吹又生般坚韧顽强。
  不过九岁那年,孤儿院倒闭,孤儿院孩子太多,院长也只能抚养一些还在襁褓的,于是她对九岁的林小草说:“孩子你已经没有家了,得出去找工作养活你自己。除了偷和抢,杀人和犯法,什么你都可以做,只要活下去。去吧。”
  九岁的他和其他长大的小孩子住在天桥下,这群孩子打跑了恶狗和野猫,也设计赶走了抢东西的成年乞丐,靠着捡垃圾养活自己。他们有超越年龄的勇气和本事,可惜没能敌过大自然。
  林葳蕤记得那一年是南城最冷的一个冬天,下了百年来的第一场实实在在的雪,雪花很美,铺白了大地。不过对于住在桥洞下的孩子们来说是华美的灾难。
  林葳蕤淡淡笑着说:“小时候的我,很讨厌饿,最讨厌雪。”
  第21章 壬子年小满·曹坤乾
  午后的林家小别业弥漫着一股令人昏昏欲睡的气息,两只问东问西的小孩被大人赶去练大字。林葳蕤上了二楼,躺在床上,盯着头顶中西结合的吊灯发呆,睡意涌来的瞬间,选择进入了另一处洞天。
  小洞天此刻也是初夏时节,但水稻和小麦却是已经收了一季了,枝头也挂满了成熟的果子,粉的白的绿的紫的,十里山花烂漫,正是落花时节。
  这个“世界”的作物生长似乎不遵循林葳蕤所知的任何一处地方的四时节气,若是老衡看到,怕是就不会奇怪这田里的作物怎么长那么快了,因为它们的祖先长得更快。伏仙河里的水只有一天一捧的灵潭水,而这洞天里的作物却是全部由潭水灌溉,生长周期不同,味道自然也是不可相提并论的。酒楼里的蔬菜和瓜果的改良种子也是得益于这条伏仙河里的水才能长得这么好。
  林葳蕤这次没忙活,而是来到了水潭边坐下。这个世界给他的感觉亲近又安宁,要不最初他也不会在以为自己再次穿越之后,就迅速地做出了留在这里生活的决定,而非走出山林去看看外面的世界,毕竟他向来是被动退缩的人。
  林葳蕤尤其喜欢水潭边这棵光秃秃的树。水潭碧波荡漾,不时有叶子飘落。青年坐在树底下,靠着树干,架起画板开始写生。
  普通人做饭是自给自乐,以烹调为职业的人才叫厨子。刚入门的厨子要练的是工夫,练好了基本功可以摸锅铲的人追求的是味道,高级厨师还讲究色香味得有两样全,稍微上进点的还讲究点营养均衡,膳食健康。但这些人都只能被称厨子,只是普通的劳动者。
  真正顶级的厨师是人人追捧的艺术家,他们做的饭不再只是饱腹,而是一种艺术享受。他们具备化学、生物知识,了解每一种食物的属性、食用的禁忌,和哪种食物搭配能碰撞出最完美的化学反应,他们了解每一片叶子的构造,每一层肉片的肌理,在这样的基础上烹调出营养完美、食用不相冲的菜色。
  他们精通历史、文学、美术等学识,必要时还要懂点乐理,因为他们的每一道菜都可以给食客们讲出蕴含其中的历史底蕴、文化内涵,摆盘必须做到赏心悦目,有独特的艺术审美。
  食客们在品尝这样一道珍馐之余,不仅在味蕾上得到满足,而且获得心理上的愉悦,艺术水平的欣赏。在二十一世纪,国际上的顶尖名厨莫不都是具备一二这样的特质才受名流贵族追捧,而华夏这个将美食浸泡在几千年血液脉络的古国,在这个领域却是无一席之地,成了弱势国。
  直到林葳蕤这样一个名字的出现,他被本国人誉为当世的伊尹,被外国人称为无与伦比的东方神厨,全球网民评选他为“最优雅的厨师长”,进入“最想嫁的男神”前五十名,还受邀登上过国际顶尖时尚杂志的封面。
  他在28岁的年纪拿到了国际厨师最高荣誉ccc奖章,和他同享这一荣誉的全球不足五十人,最年轻的不过四十岁,个个都正是或曾经是某个国家的元首、王室、高层领导或某国国家礼宾部门的御用厨师。直到他去领奖的那天,车子刹车失控,在一艘太平洋上飘往美国的船上醒来,拥有了两室记忆。
  笔触一直游动了三个小时才停了下来,素描纸上是一幅犹如桃源仙境的山色烂漫图,不知名的花,不知名的树,漫山遍野,人间难寻。远处,十几个虚幻的稚童背影向着山顶的太阳奔跑而去,一去不复返,近处大树下,一道人影,背靠高耸光秃的树干,在空濛山色里沉沉睡去。
  ·
  千禧年的冬天实在太冷了,这些半生波折的孩子们有的与雪长眠,归于雪花,大点的男孩子加入当地的混混组织当了小喽啰,最后只剩下一个面无表情看着他们离开的男孩。
  林葳蕤因为长得好,附近的奶站工作人员瞧他可怜,给了他一份工作,负责每天早上挨家挨户送奶。一天早晨,他推着奶站的小车送奶的时候,镇上唯一的一家高级餐馆的老厨师给了他一碗面,“孩子不嫌弃地话帮忙尝尝,这是我那学徒做坏的面。他呀,手艺太差了。”
  后来,奶站关了,瘦弱的男孩在冰天雪地里推开了那家店,指着门口贴着的招聘冷静地说道:“我是来应聘服务员的。”
  ·
  风吹过,落英缤纷,吻在林葳蕤的侧脸上。他合着衣裳躺在花丛里,一如画中人,闭上了眼。
  沈清雀作为这次的护卫队队长,陪着都督夫人走了一遭河南,此刻甫一回到京城,旅途奔波,刚进门还未坐下喝杯茶,就听见那人的副官寻了来。
  “六爷,大帅让您过去一趟。”
  沈清雀应了声,想了想,用胰子洗了把脸,重新换了绛色刺绣镶边立领长袍,那衣袍衬得他的颜色愈发美艳。临到踏出院门,又吩咐下人将自己从河南带回的手信拿了一并带走。
  曹府门前,五色旗杆高竖,两座石狮把门,威风凛凛。
  客厅里的大沙发上,正躺着一穿着黄呢军服的男子,三十出头的模样,他的两鬓头发剃得十分利落而显得整张脸有些凶狠,留着八字须,眼角还有一道粗短的刀疤,虽然算不上传统意义上的英俊小生,但身材高大,有别样的野性。此刻他腰上的武装带散着没扣上,军装扣子解了三颗,身子往后仰着,两脚大摇大摆地架在茶几上,嘴里还叼着半截雪茄缓缓抽着。
  周围围着一群莺莺燕燕,不时地给他捶背捶脚捏肩,还有两个递吃的,直接送到嘴里去,可谓是神仙快活得很。
  沈清雀臭着一张脸,站在门外,屋里女人的香气熏得他发晕。
  副官瞧了他一眼,站在门口往里头咳了一声,还没说话就听里头的男人懒懒地说道:“雀儿来啦?快让他进来呀!”又像赶鸭子一样挥挥手让身边的女人下去,“走走走,他定是又嫌你们身上的香熏着他了。”
  “大帅怎么这样啊~刚才你还夸过我们,说这是女儿香,千金不换呢。”
  “沈六爷一来你就翻脸,真是薄情呢~”
  “就是,那大帅您到底是要沈六爷还是我们呀?”
  男人却是个混不吝的,邪笑道:“你们哪能跟我的雀儿比?是有他的手艺还是有他的无双姿色?”
  这自然是比不得的,谁人不知这沈六爷貌若好女,容姿艳丽,女子都比不上一分。姨太太们咬咬牙,强笑着退了下去,哪怕心里恨得要死,这出门遇到沈六也不敢摆脸色,他可是大帅跟前的红人。门外的沈清雀冷着脸也没回姨太太们的礼。
  走远了众女才敢小声骂骂咧咧。
  打头的便是最得宠的三姨太:“什么东西!不就是个澡堂洗脚擦背的,抱上了大帅的大腿才飞上枝头,还真当自己是什么人物!”
  “就是,长成那个狐媚子样,还整天往大帅府跑,什么心思!难不成还想卖屁股?”
  “你们小点声,沈六此人是个心眼极小的恶鬼,哪个人他不敢动的?”
  这话说来有渊源。这沈清雀原是个山东聊城人,家中排行老六,因着家境贫寒自小随人闯关东,在营口一家澡堂子里帮人搓背,干的是辛苦活。正巧遇见了当时正率军开赴东北的曹坤乾来澡堂洗澡。曹坤乾见他长相姣美,又口齿伶俐,聪明过人,加上被伺候地十分舒坦,便起了拉他一把的念想,将他带在了身边做事。
  外人见二人孟不离焦焦不离孟的,这沈清雀又是这般长相,自然眼里暧昧,私底下传几分桃色新闻是没跑了。不过这沈清雀是个小白脸没错,但手段却狠辣,曾经有人当面拿这事调笑他,带着几分不屑的语气,沈清雀娇笑着问他哪个耳朵听说的,然后那人被他拿枪崩了一个耳朵。从此便无人再敢小瞧他半分,人人都道他是曹大帅跟前的大红人。
  第22章 壬子年小满·保定食
  沈清雀进了屋,就听沙发上的人喊道:“雀儿过来给我捶捶肩,她们那些女人一点力气都没有,挠痒痒还差不多,还是你伺候得带劲。”
  沈清雀暗地里翻了个白眼懒得理他,懒懒地坐在沙发上,“那爷不应该找我,应该叫几个卖力气的伙计,这上上下下给您来一遍,准保您不能更得劲了”。
  曹坤乾一瞧他,也不恼,只调笑道:“哎哟喂,我的雀儿真是越来越使唤不得了。行行行,不捶不捶。你呀,不应该叫雀儿,人家小雀儿多乖巧听话啊,你该叫刺猬,这身上的刺见着天的使劲扎我。”
  沈清雀差点被他这话气死,怒气蹭蹭往上长,一双美目瞪着他。曹坤乾见着他这模样,舔了舔嘴唇,更来劲了,起了身一屁股坐他身边,一双猿臂就要去揽着他。沈清雀没躲过,被搂着肩,那力气大得他直皱眉。
  “啧啧,这小脸生气起来更漂亮了。”曹坤乾手贱地摸了一把他的脸,被沈清雀狠狠打开,力气大得那皮糙肉厚的人手背都红了一瞬。
  沈清雀没心情遭他戏弄,冷着脸道:“爷还是正经一些好,外头传得多难听,爷还嫌我沈六的名声不够臭吗?”
  曹坤乾讪讪一笑,“哪个瘪犊子敢乱说我拿枪崩了他们!”见他真的不高兴了才放开了他,板起脸开始谈正事。
  “那大总统的姻弟张大嘴出什么幺蛾子了?动静闹得还不小?”张大嘴原名张芝庵,是大总统兄嫂的弟弟。因为贪财,好狮子大开口,人给送了个张大嘴的外号。
  “还能怎么样,不就是耍前朝那一套引起民愤了呗。他从前吃的是皇粮,估计这会子还以为大总统就是换了个名字的皇帝。跟皇帝做亲戚,那不得来一出鱼肉百姓、横征暴敛继而被逼上绝路的百姓们推翻的大戏才对得起他的身份?”
  “嘿,雀儿你这嘴真是毒,事情真这么严重?”末了砸吧砸吧嘴,深思道:“那可是大总统的老家,况且河南离直隶这么近,虽说现在只是小打小闹,但现在局势敏感,大总统不会坐视不管的,保不准就要来个杀鸡儆猴。”
  “爷你这是要主动蹚这趟浑水?”沈清雀有些不赞同。
  曹坤乾前一秒还一脸深思顶天立地,后一秒便化作纨绔公子戏谑道,“不主动去挣功,怎么让雀儿当大帅夫人?屈才让你去奉承都督府的人,护卫都督夫人到处游玩,爷我的心也是每时每刻都在疼呀。”这年头只要是个带兵的,手底下有千把人就能被人奉承叫做帅,曹坤乾是个陆军第三师师长,倒不至于这么磕碜,但还算不得上真正的大帅。
  沈清雀这次大大翻了个白眼,不过美人翻白眼,也还是赏心悦目得很,至少曹坤乾欣赏地很得劲。
  沈清雀说完了话要走,曹坤乾要留他吃饭,没留得住人,很不满,摊在大沙发上嚷道:“哎,枉爷我在保定日思夜想,怕雀儿在路上出什么事,你倒好,来了说没几句话要走,连个手信都没给爷带。你的良心是被路上那个小妖精吃了吗?”
  沈清雀刚才顾着生气,差点忘记了外头还有个下人带着礼物来呢,这会子将东西都丢给他,随意到完全看不出这是他舍了脸求来、且千里迢迢带回来给这人的,“这是襄城一家酒楼做的炸糕,还有他家的酒,时间紧,路上随便买的,反正爷的舌头也尝不出好歹。”末了又怕自己太随便这人看不上,又添了一句:“我尝着味道不错。”实在别扭地很。
  曹坤乾是天津人士,自幼离家,平日里最喜欢吃家乡的食物,曾经在沈清雀面前夸了句天津点心炸糕的美味,他便记在了心上,在有凤来居尝到这炸糕的时候,就想着这人肯定喜欢。
  曹坤乾随口说的话他自己都没记住,不过一听也不嫌弃,“炸糕呀,倒是很久没吃到了,来来来,拿来爷尝尝,不好吃就把雀儿炸了吃了。”
  沈清雀礼送出去了,也没再理。谁知第二天那人就又叫人来他府上请他去。架势火急火燎的,他还以为是出了什么事,早饭都没吃完就赶紧跟人去了。
  却说那头的曹坤乾,昨夜里心情好,搂着两个美人听小曲的时候叫人端上一盘沈六爷带的炸糕。
  炸糕和狗不理包子、桂发祥麻花并称“津门三绝”。不过有凤来居炸糕的做法说实话还真不是天津特色的,不是寻常的面粉和面,他们的炸糕面团是采用石磨加水一点一点磨出来的糯米粉浆凝结形成的面团,这样的面团质地比起简单的面粉和面来得更加均匀细腻,口感自然也更加有层次。
  包入豆沙馅捏成鸡蛋大小的圆饼,放油锅里炸到表面金灿灿,面团上浮满了油泡泡立马捞上来晾干,等凉了之后装入玻璃坛子封紧,可以当零食吃,可以保存两个月之久。
  即使是凉了拿出来吃,表皮也完全不塌软,一口下去,内软外酥,口感带点粘却不粘牙,豆香和糯米香混合在一起,即使是曹坤乾这样的汉子都充斥着一种味蕾被满足的愉悦。
  用来做内馅的是林家田庄里收获的改良赤豆,伏仙河水的灌溉使得赤豆的口感更加软糯富有豆香,这样做出来的豆沙自然是含在口中妥帖细腻,白糖和赤豆的比例刚刚好,使得豆沙甜而不腻。曹坤乾小曲儿昨晚也不知道听进去多少,反正那两坛预计可以吃半个月的炸糕已经成了空坛子了。
  而神仙酒的威力即使是在遥远的保定也完全不容小觑,曹坤乾这个老酒鬼昨晚简直是要醉溺其中,无法自拔,一杯接一杯。等到一觉醒来,酒醒了,躺在床上一琢磨,立马就叫人把沈小六给叫来了。
  作者有话要说:  林葳蕤:这两个人,怎么gaygay的?
  沈清雀:你的人快到了。
  神仙酒的方子出自《北山酒经》
  本文部分史料来自于《民国掌故》一书
  听说有人要抢林家大少的老攻,吓得我今晚就把他放出来吓你们!
  第23章 壬子年小满·小姑苏
  “你要去绑了有凤来居的大厨?!我说爷你至于吗?大小都是个爷了,手底下几万人了都,为了一口吃的还做这种事?”沈清雀飞着赶来,就只听到他问炸糕的厨子是谁要去把他请来京城,没好气地回了一句,就朝管事问道:“我那房间的衣裳还在不?”
  他从前跟着曹坤乾的时候在府里是有一间房间住着的,后来搬了出去这房间曹坤乾也让人留着,有时候事情说太晚就住一晚,里头自然也有一些换洗衣服的。他刚才来的时候只匆匆捡了件衣裳,这会子知道没事只想换身妥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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