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6节

  他虽是在回话,但却仍没有明确说出莫殷的身份。
  闻老板却像是真得到了答案似的,笑意愈深:“那我这就去通知厨房。”
  说着向两人道别,款款离去。
  严漠是要去谈生意,自然不好带着莫殷去。
  待闻老板离去后便嘱咐莫殷让他自己随处走走、游玩着,等晚饭时候他再来找他。
  莫殷自然同意。
  目送严漠离去后,莫殷朝四周看了看。
  庄园的酒店建造在山庄的深处,一旁便有个很大的湖泊。
  莫殷看有人拿着鱼竿在那垂钓,反正自己左右无事,便也朝那里走了过去。
  就当打发时间了。
  下午3点左右的时间,垂钓的人正多。
  大部分人都坐在固定的位置,彼此间隔得很远。但湖泊面积颇大,要找个位置却也不难。
  莫殷在岸边逛了逛,正想找个人打听一下附近哪里有租鱼竿的地方,就突然听到不远处传来一阵喧哗声。
  来这里游玩休憩的人都是有权有势的人。私底下不说,明面上都是正儿五六的有素质的人。
  像这样吵吵闹闹的,倒还真是没有。
  一时间大家都皱着眉朝声音传来的地方看去。
  在那里纠缠的是一男一女。
  女的穿着简单的白衬衣、黑裙子,头发被简单地束成了一个马尾,脸上也是清汤寡水的,手里还端着一个摆着酒杯的端盘,很明显是这山庄里的服务人员。
  男的却是穿的一身的珠光宝气。用珠光宝气这个次形容男人可能有些不太恰当,但用在这男人身上却是再贴切不过。
  男人穿一身的名牌,全身上下各种价值不菲的装饰物,连两只手腕上都分别戴了两块不同的金表。
  简直像是担心别人看不出来他很有钱似的。
  他正揪着那女服务员,一手指着自己衣服上的一块酒渍,像是在争论着什么。
  男人用手死死地抓着服务员女孩的衣领,把原本贴身的白衬衣都揪得变了形。
  女孩面红耳赤地用手死死地按着自己的领口,低着头像是在不停地道歉。
  很明显,这是一出“服务员把酒不慎倒在了客人身上,被客人理论”的闹剧。
  嗯……看那男人的行为,兴许还有些趁机占便宜的意思。
  周围的人们只是皱着眉看了一眼,便又转回了头。
  这种事,说到底也是服务员自己做错事在先,他们不好出面。有几个心好的,也不过是通过电话通知了这里的管理人员闻老板罢了。
  唯有莫殷一个人还死死地盯着这一幕。
  不,准确来说,他是在盯着那个男人。
  那男人看着大约20来岁,生得尖嘴猴腮、其貌不扬,是一张略带猥琐、但扔在人群里绝对无法被人记住的脸。
  但莫殷却曾记了这张脸近十年。
  ……这人,却正是那曾害死莫小霓的“未婚夫”。
  同时,也是原本雪飞玉的主人。
  于金龙。
  第81章 于金龙
  要说于金龙, 如果是在上辈子的金融圈,那可也是个了不得的人物。
  于金龙人品不怎么样,年纪轻轻的不仅长得有些猥琐,性格也是十分的贪财好色。平日里最爱好一些酒色黄白之物,过的是最纸醉金迷的生活。
  但这不代表人家就真没点真能力。
  于金龙上辈子是靠雪飞玉发家的不假。但好运气这种东西嘛,得到的人虽少, 却也不是绝无仅有。
  这世上还有那么多人买彩票中大奖了呢, 能混到像于金龙上辈子那地位的, 可就只有他一个。
  于金龙前世地位最超然的时期,可是能被帝都圈子尊称一声“于老板”的。
  于金龙出身底层, 还做过一段时间的混混。所以他看惯了世间百态,也最是心狠。
  只要是能赚钱的,他什么都能做, 也什么都敢做。
  他其实在投资一类上很有眼光,很能一眼看出商机所在。
  然后再不论手段地把那商机想办法弄到自己这里来。
  与其说他是在“做生意”,倒不如说他是在“投机”更恰当一些。
  上辈子雪飞玉卖了多少钱?有了这一笔本钱, 再加上于金龙的手段,他最后的资产自是不菲。
  要知道这几年, 可是下海淘金最好的那几年时间。
  但是这已经是上辈子的事了。
  这辈子雪飞玉已经被莫殷提前买走了, 于金龙这辈子失去了这么一个“发家”的机会,又是怎么发达起来的呢?
  要知道能到这山庄里来的可都不是一些普通人。
  要说那也真是上天安排好的。
  这辈子于金龙是没得到雪飞玉了, 可他却意外获得了另一笔财富。
  或者也许说是门路更恰当一些。
  他碰巧认识了张书富。
  这其实并不是一件多么令人难以置信的事情。
  上辈子苏维既然能用于金龙去达到自己的目的, 那么于金龙和她就自然不会没有一点关系。
  事实上, 若论起来, 于金龙该算是苏维的远房表哥。
  只是两人的亲戚关系已经隔得相当远了,两家平日里根本没有任何联系。
  苏维和于金龙也根本不知道有对方这么一个亲戚存在。
  上辈子的时候要不是于金龙得了雪飞玉发达了,苏维父母去攀亲戚,两人根本不会有任何交集。
  上辈子两人的相认源于苏维父母,这辈子却真是意外了。
  苏维意外遇见了还在街上做混混的于金龙,在冲突之下意外发现对方竟是自己远方表哥。
  苏维此时已经跟了张书富了,初识财富美好的她已经有了些“培养一个自己人”的想法。
  苏维跟了张书富,虽说基本原因是由于“真爱”吧,但张书富毕竟是这么一个身份、苏维又这么年轻。她跟他,自然不会没点为自己谋福利的意思。
  苏维虽然看着清纯,但她并不傻。她知道家里父母是靠不住的,那两个人重男轻女严重,一旦被提拔上来了,以后一心想的绝对会是儿子、是她那个还未出世的弟弟。
  能有几分可能会为她着想?是以苏维虽然这些日子很是好吃好喝地供着苏家父母,却并没有把他们带上来的意思。
  但莫家……
  她又实在不愿意用。
  是,莫家确实是曾帮了她许多。但在苏维眼里,领养的终究是领养的,自己亲父母都靠不住,养父母能靠得住?
  何况莫殷之前还那样伤过她的心,她当然不愿帮忙。
  苏维对莫家其实是有些怨气的。
  而且莫殷现在做了演员、看着发展竟还不错,莫家又开了超市、家境也在一天天上去。莫家的日子过得越好,苏维心里的怨气就越大。
  无他,只因为她开始明白,当初她去求莫家出钱让她上学、而莫家以没钱拒绝的时候,人家家里其实根本没有穷得那么揭不开锅!
  他们明明不久之后就赎回了房子!还开了超市!一家人过得可和和美美呢!
  可却就是拒绝了她!
  苏维绝对莫家欺骗了她,她绝对莫家人就是看不得她过得太好、不希望自己太过优秀超过自家亲生的两个孩子,才那样对她。
  莫殷之前因为没钱没考大学,现在轮到她了,莫家为了撒气,就也断了她上大学的机会!
  而且莫家现在这种蒸蒸日上的情况……也实在是不好掌控。
  在以后种种的思虑下,苏维自然就不会选择莫家。
  可于金龙不一样。
  苏维遇见他的时候,他不过是个混混,身无分文、又没有任何至亲的,最是好掌控了。
  把这么一个人培养起来,日后才好为她所用。
  即使日后于金龙生了其他的心思,但他既然是她苏维一手捧起来的,再要毁了他也简单。
  就这么着,苏维便在某日和张书富柔情蜜意、鸳鸯交颈之后,提出了自己有个从小关系不错的表哥,现在正在找工作,希望张书富能想办法给他找点活干。
  她这么一说,张书富自然同意。
  张书富自己其实说到底也是“入赘”进江家的。他不喜欢“入赘”这个名词,所以这么些年他干的最多的事,便是想办法把自己的那批子亲戚给想办法塞进江式里工作。
  或者是想办法利用江家的资源提携自己的亲戚们。
  现在苏维这么求过来,张书富一想,苏维的表哥,那也算是自己的“大舅子”啊,提携了能跟江家分一杯羹也是好的。再加上这段时间他和苏维感情不错,对这种要求自然是不会拒绝的。
  张书富满口答应,第二天就把一个江家交给他的项目交给了于金龙。
  也算是给了于金龙第一桶金。
  于金龙怎样的眼里性子?
  他自然看得出张书富是个怎样的人物,自然是可着劲地巴结他。
  于金龙在这些献媚讨好方面也是天赋异禀,张书富被他马屁拍得开心,自然就渐渐重视起了他。
  不仅在重力培养他,平时也多有亲近。
  这不,来这山庄办事,都不忘把于金龙带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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