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节

  第69章 出门
  国都阿达达拉它很繁华, 这里的人也是各种各样,几乎所有的变异人种都能在这里看到, 而他的建筑则以白色为主, 到处都是纯白圆顶的建筑物,这让这座城市看起来十分干净。
  虽然精灵一直把维芙大陆当做类似阿拉伯或者印度那样的地方,但这里的人类虽然和他们有有很多相似处, 可他们的风俗却是完全不一样的。
  这里的宗教信仰还没有形成,大家虽然有了神明的概念,却没有佛的概念,更没有正式的,大规模的组织去宣传信仰, 顶多也就是小范围传播一下。
  所以相对的,这里也是民风开放, 而阿达达拉因为融合了许多的变异种族, 它本身也可以说是百无禁忌的。
  阿达达拉的气候温度并不如沙漠中那般炎热,这就导致了这座城市里的人们在穿着上也比较随意,怎么清凉怎么来,除了宽大的长袍, 布料少又凉快的马甲背心短袖短裤之流也十分大众化。
  但魔王一行人进城时,还是引起了一些骚动。
  除开魔物们统一的黑色长袍很显眼, 最重要的原因还是那头伪装成大象的赤火象和它背上的纱轿。
  , 阿达达拉每日来往的商队那么多,这里又靠海,这里的人对珍珠可是很有研究的。
  那一千多可颗大小一样的黑珍珠在他们眼里, 简直是一座隐形的金山,而把金山用来装饰纱轿的人,一定也是富可敌国的大人物。
  所有人都在打听这群人的身份,而当他们在这只队伍身后的商队里发现了熟人的身影时,就纷纷过去套消息。
  但早就被魔王和魔物吓到的商人们哪里敢乱说话,只照着魔王的意思,说他是个大贵族,也提了提大家不知道的“魔国”,却没说具体的位置。
  ——他们也留了心眼,那样拥有着各种神奇东西的地方,在那些大人们没有说出来之前,还是自己知道就好了。
  进城是要缴费的,尤其是商人,除了入城费还要提前缴纳一笔“生意费”,只有缴了生意费的商人,领到了一张证明后,才被允许在城里做买卖,不过到那时候,同样还是要缴税的。
  生意费倒不是很高,但负责收费的士兵在看到这支一看就不好惹,而且来头似乎很大队伍的时候险些不敢上前收钱,还是知道这些规矩的魅魔派魔物把钱递过去,从对方那里拿到了证明。
  队伍进了城,后面的商队自然也不用再跟在魔物们的身边了,那些大小商人很快就告辞离开,只剩下塞姆让自己的护卫奴仆把骆驼货品带回家,自己则依然留了下来。
  他主动提出要带他们去这里最大也是最豪华的酒店
  有熟悉这里的人带路自然是好的,在塞姆的帮助下,魔物们很快在这里最大的宫殿式豪华酒店里把剩下的房间都包了。
  本来是想包场的,可已经租出去的房间不好回收,暂时只能先定下剩下的,不过他们也已经和老板说好,等这批客人退房,在魔物们离开之前,这里就不再接待其他客人了。
  魔物们的住处自有他们自己安排,魔王直接带着精灵住进了这里最豪华的客房。
  一路奔波,就算是坐在平稳的纱轿里也是很累的,何况精灵虽然魔力强大,身体素质也不知道是不是被他的灵魂所影像,总显得有些柔弱。
  当然,这也有可能是因为魔法师大体上都被认为是一群身骄肉贵的存在。
  而身边有一群肉体力量一点都不比魔力差的魔物们对比,他就更像是一群狮子里的小羊羔了。
  所以在入住酒店后不久,精灵就在房间里睡着了。
  等第二天一醒来,他才知道有人送来了请帖,请魔王去做客的。
  “速度还真快。”
  他们这才来了多久,就有人找上门了。
  魔王把请帖递给了精灵。
  可惜精灵的维芙文字不过关,看不懂请帖,只听魔王说是个贵族邀请他,不过似乎并不是什么大贵族,至少从塞姆等人那里打探了不少消息的伊维斯塔尔都不知道这请帖上的人是谁。
  看起来像是一场试探。
  “你要去吗?”
  魔王反问他:“你想去吗?”
  精灵摇头:“不想。”
  之前昆勒的记忆影像和古麻的那场宴会给了他很不好的回忆,导致他对这样的场合一点出现了排斥反应。
  “那就别管它。”
  雷克迪蒙会来这里,只是因为精灵,而不是别的什么,不管是结交还是被结交,他都没兴趣。
  如果是阿达达拉的国王邀请,雷克迪蒙勉强还会考虑一下。
  但一个普通贵族?
  连让魅魔出面都不够资格。
  随手扔掉了那张请帖,魔王坐在床沿,双手撑着还没有起床的精灵身侧,压低了脑袋看他:“今天是想继续休息,还是出去走走?”
  精灵当然倾向于出门,不过他不太想要其他人跟着,人太多反而不好玩了。
  于是他看着魔王:“就我们两个?”
  “当然。”
  得到确定的答案,精灵飞快的抱着魔王的脖子在他嘴上亲了一下,就放开对方从床上爬了起来。
  一边还催促道:“我记得你也有几件这里的民族服饰吧?快点换上,我们今天就穿那些出去。”
  魔王自然依他,却也在精灵跑进浴室的时候嘱咐道:“外面风大,别忘了穿外袍。”
  虽然老巫妖制作的防晒魔法袍不能供应所有的魔物,但魔王肯定是不缺穿的,甚至他和精灵新作的衣服上都添加了相应的魔法阵,这些魔法阵都位于衣服内侧,不妨碍衣服的整体美观,却又能起到隔热的作用。
  魔王按照精灵的意思换好了一件黑色开襟长款外套,上面用金线仿照维芙人的风格绣满了繁复的花纹,配套的宽松长裤服可以很好的保持凉爽通风的效果,裤腿特意做的略长一些,在脚踝处形成褶皱的效果。
  这样的打扮自然是不适合穿长靴的,所以魔王不得不换上了同样配套的“绣花鞋”。
  当然,这一套服装还有包裹头发的头巾,直接被魔王无视了。
  换好衣服以后他拿起了防晒长袍准备穿上,但想到还没给精灵看过自己的新形象,他就又放下了长袍。
  又过了一会儿,精灵才再次回到魔王的身边。
  同衣服基本都是黑色的魔王一样,精灵的服装也大多以浅色为主,这次他就换了一件款式和魔王差不多,却是白色的新衣服。
  白色的衣服上同样有着金线绣成的繁复花纹,而且和魔王的是一个系列,这让他们看起来就像是穿了黑白两色的情侣装,站在一起十分搭配。
  “这个怎么用?”
  精灵的手里拿着那块白色的头巾,他有见过这里的人把头巾包裹住头发,弄成帽子的样式,但他没见过别人是怎么弄的,自然也不会自己弄。
  现如今他也知道自己的发色在这里非常罕见,保险起见,自然是要藏好的。
  可惜魔王也不会弄,只好叫小恶魔女仆进来帮忙。
  魔王的小恶魔仆从们都是经过恶补的,对维芙大陆的服饰风格十分熟悉,只见她们请精灵坐下,卡琳站在他的面前,拿着头巾三两下就把头巾缠好了,最后还在额头的上方用一颗绿宝石固定了下,看起来美观又大方。
  精灵很好奇这宝石是从哪里来的。
  卡琳解释道:“之前陛下不是给殿下买了很多首饰吗?但殿下不太喜欢这些,所以吉娜大人就都交给我们保管,说是什么时候可能就会用上了,现在可不就是呢。”
  另一边柯露娜也站在了魔王的面前,等着为他服务,魔王看了看精灵,最终还是沉默的拿出了那条黑色绣金头巾。
  为了让头巾更加稳固,他连魔角都不得不收了起来。
  最后两个人收拾完毕,只要不看他们的长相和肤色,还真的很有维芙大贵族的特色。
  不过只要一看他们的样子和皮肤,谁都会注意到他们的与众不同。
  魔王亲自为精灵穿好了防晒外套,遮住了那张漂亮的脸,却遮不住下巴和双手。
  而他自己同样由此问题。
  猜出他们是要出(约)门(会),小恶魔女仆俩就建议道:“陛下和殿下不如再戴上手套吧?”
  魔王拒绝了:“不用,这样就好。”
  他并不想在牵手的时候,还要隔着一层布料。
  他一开口,女仆们就不再说话,安静的目送他们离开,这才留下来收拾房间,而酒店派来清洁房间的奴隶责备挡在了外面,根本不被允许靠近这里。
  魔王和精灵一出门,就有魔物过来询问是否要为他们准备马车。
  阿达达拉是有马的,路上也有马车,不过魔物们给魔王准备的可不是那种货色——早在离开魔堡之前,他们就把魔王平时专用的马车也带来了,拉马车的是梦魇兽,这种拥有高智商的魔兽同样善于伪装成它们的近亲。
  不过鉴于魔王的马车太过具有标志性,审美上也偏向魔物的喜好,最终魔王还是拒绝了自己的专用马车,只让他们找酒店老板借一辆,送他们去附近最热闹的街道就好。
  第70章 逛街
  拒绝了酒店老板提供的, 据说可以直接坐着去参加国王的宴会,也不会显得失礼的豪华马车, 最终魔王和精灵只选择了一辆看起来不那么显眼的马车。
  他们坐着马车出了酒店, 等车夫驾车到了目的地,就下了马车,让车夫回去不用等他们了。
  “我们会自己回去的。”
  这里据说是整个阿达达拉最热闹的一个市集, 南来北往的商人都会到这里销售他们的货物,整个维芙大陆上不同地区的特产在这里都可以找到,便利又有趣,不管是外来者还是本地人都喜欢到这边来逛一逛。
  这样导致了只要开市,这里总是人满为患。
  不过虽然人多, 但环境却不错,整个市集里不管是商铺还是摊位都是规划过的, 每日还有人负责巡逻和维护次序的, 连垃圾都有人定时清理。
  可见这座市集的管理人员在管理上下了不少功夫。
  精灵顺着鳞次栉比的店铺和摊位一个个的看下去,这还是他第一次逛街,每一家的东西对他都很有吸引力,尤其是这里还有不少非常具有当地特色的美食, 每一样精灵都想要尝试一下。
  精灵还是很有金钱概念的,他的包裹里一直放着一小袋维芙人常用的货币, 金银铜币都有, 那是之前他找伊维斯塔尔用自己的钱换来的。
  别以为他没钱,实际上虽然不像魔王那么富裕,但精灵的包裹里还是有几十万金币的。
  那是他和晋江签署员工合同后, 晋江付给他的工资,不过路维塔平时没有机会用,干脆就把这些工资都换成了游戏金币,反正除了在游戏里,他也没几乎花钱了。
  而《dw》的游戏金币和现实货币是100:1的兑换率,路维塔好歹也工作了两年多,所有的工资换成金币后也是很可观的,只不过他平时花的也多,才会只剩下这么点。
  当换了个世界,这变成真金白银的游戏币可就值钱了。
  所以精灵要买东西,根本不用魔王掏钱,倒是让在他身边手都已经摸向自己带着的钱袋的雷克迪蒙有些郁闷。
  收好老板找的零钱,精灵接过用大片叶子包裹好的烤饼,这烤饼是用面粉烤制的,这里面粉是用维芙人主要的粮食作物之一磨制而成,精灵不太清楚维芙语的发音是怎么样的,但翻译术告诉他这种植物就叫小麦。
  维芙人的小麦磨成面粉后,口感有些沙,还带着一点涩味,制作成食物后需要加重调味比例才能盖过这种涩味。
  像精灵现在买的这种烤饼,外面薄薄得一层,中间包裹了浓浓的肉酱,面上还撒了点疑似芝麻的东西,闻起来就很香。
  他打开叶子的一角,取出一块切成块的烤饼,直接送到了魔王的嘴边:“尝尝看。”
  魔王低了低头,把那块烤饼咬住,直接就就着精灵的手吃完了,最后还把精灵的手指含住,舔感觉上面的碎屑。
  “味道不错,谢谢款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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