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节
相比夏征的狼吞虎咽,林薇几人倒是斯文的多了。
小河不爱吃肉,林媛就给她拿了个夹鸡蛋的口袋饼。碍于夏征在,小河有些拘谨,不过在咬了一口饼之后,就放得开了。不知不觉已经把饼给吃完了。
“小河,你尝尝这个肉的吧,也特别好吃呢!”林薇跟她年纪相当,性格也差不多,自然知道她在局着什么。
见她不一会儿就吃完了一个饼,心知她肯定还没有吃饱,就从小篮子里拿了一个夹肉丝的口袋饼给她。
小河却是犯了难,倒不是不好意思去接,而是她实在是不爱吃肉,连瘦肉都不爱吃。
林薇笑了笑:“这个虽然是肉的,但是一点也不腻的,你尝尝,若是不喜欢吃,就给我。”
小河被她的热情感动了,以前在她自己家的时候,连马氏都不爱吃她剩下的饭菜。不过到了林二栓家,三婶子和桂芝嫂子心疼她,她不爱吃肉就顺着她了,虽然劝了多次,但是小姑娘就是一口不肯吃。后来碗里有了肉,她就不好意思动筷子了。生怕她吃剩下的肉没人吃,再给浪费了。
谁知,桂芝嫂子和三婶子却一点也不嫌弃她,别说是她吃剩下的肉了,就是别的饭菜,也没有嫌弃地骂过她。他们待她就跟待小石头儿是一样的,小石头儿吃了一口不爱吃的东西,两人就吃了。她不爱吃的,她们也吃了。
她以为只有亲人才会如此的,没想到林薇居然也不嫌弃她。她知道以林媛家里的条件,肯定不会舍不得这点粮食,所以她才会更加感动。
“快尝尝,可好吃了!”林薇把口袋饼塞进小河手里,催促着。
一旁正埋头吃得欢实的小林霜,也抬起粘的满嘴都是汁液的小脸儿,亮晶晶的眼睛眨啊眨:“小河姐姐,你快吃啊,真的特别好吃,我不骗你!谁骗人谁是小狗!”
大家都被小林霜的话逗乐了,小河呵呵笑着,不好再拒绝。但是她没有直接咬了那个口袋饼,而是拿了筷子从里边挑了一根最细最小的肉丝尝了尝。
这一尝不要紧,还真的很好吃呢!小河眼睛亮了亮,伸手接过了口袋饼,一口咬了下去,嗯,这样满嘴油汁的感觉,比刚才吃的那根小肉丝更好吃呢。
“看吧,小河姐姐,我没有骗你吧?是不是特别好吃?”
小林霜又咬了一口饼,唔唔地说着话。
小河猛一阵点头,待她吃完这一口,突然想起了什么事,犹豫着看了看林媛,又看了看正在吃饭的别人,最终还是没有开口。
林媛发现了她的异样,笑着问道:“怎么了?是不是不想吃了?”
“不是不是。”怕林媛误会,小河赶紧摇头,“这个饼真的很好吃,比我以前吃过的所有饼都好吃,暄腾腾的,肉也好吃,不像我娘做的……”
一顺口就提到了马氏,小河自己都愣了,闭嘴不再说话,又咬了一口饼,只是这次明显没了上一口的美味感觉。
林媛感觉到了她的变化,没再继续马氏的话题,岔了过去:“嗯,这个饼可是我的独门秘技呢别人可做不出来这样的好饼。”
小河眼睛一亮,咬了咬唇,试探地小声问道:“媛儿姐姐,我,我能跟你学做菜吗?”
说完,怕林媛不高兴,小姑娘赶紧加了句:“你若是不同意,就算了,我就是随便说说的,你可别生我的气。”
从小被林大栓和马氏打骂着长大的孩子,心思不是一般的敏感。林媛有些同情地看着小心翼翼的小河,笑了:“为什么突然想学做菜了?”
小河见她没有不高兴,才大了胆子,看了正跟小林霜比赛吃饼的小石头儿一眼,说道:“二叔二婶收留我以后,回来的比以前更晚了。虽然他们不说,但是我也知道,我是他们的负担,他们得比以前挣更多的银子,才能养活我和弟弟。而且二婶说,以后让我跟弟弟一起去学堂念书,可是,念书还得交束脩。我虽然想去,但也不能任性地不管家里。”
林媛沉默了,一直挨着小河的林薇也沉默了,她想起了自己的大姐,为了让她和小妹去学堂念书,有多么累。所以她理解小河的这种想法,也理解她迫切要给家里挣钱的心思。
林薇能想到的林媛自然也想到了,但是现在小河才只有八岁而已,让她现在就跟着学做菜而不是去上学,才是真的耽误了她。
“小河,你有这种想法,说明你是一个知恩图报的好孩子。就冲着这一点,姐姐也愿意教你做菜。”
小河眼睛愈发亮了,激动地小脸儿酡红。
“但是。”林媛见她明显失落的眼神,笑着说道,“你现在年纪还小,你应该听你二婶的话,先去学堂念书,等你十二岁的时候,姐姐就开始教你做菜,怎么样?”
“好。我一定会好好念书的,也一定会好好学做菜的。”小河喜滋滋地猛一阵点头,可是不过片刻,就想到了一直忙忙碌碌的二叔二婶了,她学做菜不仅仅是为了将来有个一技之长,也是为了让二叔二婶不再那么辛苦。
林媛看出了她的担心,拍拍她手宽慰道:“你放心吧,你二叔二婶马上就要挣大钱了。”
桂芝嫂子的凉皮摊子虽然生意还是不错,但现在毕竟是吃的人少了,所以没有以前那么挣钱了。不过好在这个女人精明能干,自己又琢磨出了别的吃食,现在不仅是卖凉皮和烧饼了,连带着还卖起了大饼,再加上从王婶子那里批发来的酱菜,她的生意在那一块算是最好的了。
而且,林媛答应了林二栓的事现在也有时间兑现了。她打算明天就带着林家信去镇上看看她新盘下来的铺子,豆腐坊快要开张了,稻花香也已经开始装修了,可是她爹这个一家之主还没有去铺子里看过呢。
以前是因为林家信身体不方便,但是现在经过老烦这些日子的针灸和调理,林家信的腿已经不用再上夹板,也可以轻微地动一动了,而且动的时候根本感觉不到疼痛。
只是,还是不能下地走路而已。老烦也停了针灸,只是每日里还得喝些汤药好好调养。
所以,林媛就打算明天带着林家信去镇上转转,既让他散散心,也让他看看新铺子提提意见。而且,还能让轮椅派上用场,让那些大户人家们开开眼,这样以后林二栓的生意也可以着手开始做了。
林媛知道,这些日子,林二栓不是在镇上跑木材,就是在家里画各种图纸。说实话,这个林二栓真是个聪明男人。从轮椅的结构上,他还想出了不少其它东西,有可以给腿脚不方便的人用的各种轮椅,有给不会走路的小孩子们乘坐的小竹车,还有给正常人坐的摇摇椅。
真可谓是全套家伙事儿,都被他给想全了。
不过,当林二栓找她来参考意见的时候,林媛还是让他不要一股脑地全都做出来上市,而是一样一样来。毕竟木匠活儿不比别的,只要是个行内人,看一眼就能大致参透其中的奥秘。说不定,林二栓的东西一上市,就会被别有用心的同行效仿。
林媛敢保证,不出一个月,大街上就会有各种各样的轮椅出来卖了。
但是,一个月的时间也够林二栓做出第二种新鲜东西上市了。所以,林二栓想要挣大钱,挣的就是比别人早上市。等以后这个轮椅啊摇摇椅啊开始烂大街的时候,他就可以从质量或者是待客方面下苦功夫了。
这些话她没有跟小河细讲,毕竟她还只是个八岁的孩子,跟她说了她也听不大懂。
不过即便她不说,小河现在对她也是十分相信的,仿佛只要是林媛说出来的话,就算是假的,在小河心里也都是真的。
吃完饭,小河帮着林薇收拾了碗筷,就被林薇和小林霜打着灯笼送回家去了。这个灯笼还是夏征在修补菜园的栅栏时给她们做的呢,两个小姐妹喜欢的不得了,每天吃完饭都要提着灯笼出去溜一圈才肯回来睡觉。
天色已晚,夏征也到了回驻马镇的时辰,林媛送他到马车旁,心里有无数话要嘱咐,但是站在他面前,却又不知道该说些什么了。
夏征咳了咳,左右看了看,天黑无人,真想抱抱她啊。
“那个,我不在,你要照顾好自己。对了,少去那个什么柱子家转悠!”
闻着夏征浓浓的醋意,林媛噗哧一乐,笑出了声,这都什么时候了,这家伙居然还在惦记着陈柱。虽然她之前确实对陈柱有些好感,但那都是以前的林媛做出来的傻事了好不好,以她林媛的聪明睿智,怎么可能放着夏征这么好的男人不喜欢,而去喜欢那个小白脸儿?
“嗯好的,我不去陈柱子家转悠。”林媛保证了一番,又存了逗弄的心思,眼睛一眨,挑眉道:“那个陈柱子不怎么样,我不会搭理他的。不过,我觉得村里的李柱子还不错,长得人高马大的,又有力气,干起活儿来可卖力气了,关键是他不挑剔,给他吃什么都愿……唔。”
林媛瞪大了眼睛,望着眼前突然放大了的俊脸,感受着那股清凉和浓浓的霸道,心里一阵悸动。
感受到身前人的僵硬,夏征这才放开了她,惩罚似的哼道:“再敢说什么陈柱子李柱子,爷就把你绑在腰带上,走到哪带到哪!”
好不容易缓了过来的林媛,一听他这霸道又无理的话,顿时气结,她又不是他的小狗,居然拴到腰带上!
不过被他这么一闹腾,倒是冲淡了离别的悲伤情绪。林媛又嘱咐了一番,知道老烦要跟着他一起去倒也放心,有老烦这个神医在,就算真的有瘟疫,他肯定也没事的。
林薇提着灯笼回来了,夏征也到了离开的时候了,猛一侧身,将眼前的人搂紧,把刚才浅尝辄止的吻继续了下去。
------题外话------
伸手不见五指的漆黑夜里,媛姐儿手持菜刀摸进了夏大公子京城的府邸,一摸床上,无人?!
可恶,这家伙不是说没有通房丫鬟,没有小妾的吗?
转身正欲离去,手却摸到了一打热乎乎的东西,点灯一看,震惊狂喜:五星评价票!
哇哈哈,求票求票,么么哒(* ̄3)(e ̄*)
☆、129 渣男,老友再见
不知是太过激动,还是不舍夏征的离开,这晚林媛失眠了。回想起跟夏征的初次见面,不禁捂着被子偷偷笑了。没想到当日阴差阳错的一个小石子儿,竟然成就了两人日后的各种际遇。
听着妹妹们熟睡的鼾声,林媛悄悄地从脖子里拿出了夏征临别时送给她的玉佩。刚刚没有时间细看,此时趁着妹妹们都睡了,她才敢拿出来。
就着微弱的月光,林媛看清楚了那块小小玉佩。虽然只有男子的拇指大小,但是触手温润滑腻,而且透过玉佩,在玉佩的中间,不知是用了什么工艺,居然有一个红色的夏字。那字笔锋锐利,红线虽细微,却连而不断。一看这玉佩就不是寻常物件。
把玉佩紧紧攥在手心里,想起夏征将它交托时说的话,林媛心里一阵温暖。
“媛儿,这是我们夏家的祖传玉佩,只有正妻才配拥有。今日,我把它交给你,日后,你就是我夏征唯一的妻子。你不要推脱,也不要说自己还小,我夏征认定的人,绝不会再改!我愿意等你,等你成年之后,三媒六聘将你娶回京城!”
若不是亲眼所见,林媛都不会相信,平日里嘻嘻哈哈吊儿郎当的夏大公子,居然还有如此严肃认真的时候。
感受着他炙热的目光,林媛拒绝不了,也不忍心拒绝。
她从来不相信命运,但是此刻,她觉得,也许这就是冥冥之中天注定吧。
因为要带林家信去镇上转一转,所以第二天一大早,林媛就赶紧起床收拾了。刘氏身子笨重,虽然去镇上坐马车也只有一个时辰的路程,但是大家都不放心让她舟车劳顿费心费神。
好在林薇十分乖巧懂事,主动留在家里陪着娘亲。本来林媛还打算让小林霜也留在家里的,但是自从出了林大栓的事以后,的确把她给关烦了,禁不住小姑娘软磨硬泡,林媛索性就带她一起去玩玩了。
大半年没有再去镇上了,林家信显然兴奋地不得了。一大早就换上了刘氏才给他新做的袍子,还让刘氏帮他把本就不算长的胡子重新刮了刮。
这么一打扮,林媛这才恍然发现,原来自己的爹爹也是个美男子呢。
想着今儿夏征就要走了,林媛连锻炼身体都免了,早早地就进了厨房忙活。现磨的豆浆,刚出炉的口袋饼,还特意又做了一份夏征最爱吃的豆腐鸡蛋羹。
可是,当马车哒哒地停在门口时,林媛却没有看到笑得贼贼的夏征,而是拎着鸟笼子的六子。
“你家少东家呢?”林媛惊异,心里有一股失落莫名涌起。
六子干笑两声,恹恹地说道:“今儿天不亮,东家和少东家两人就已经走了。”
原来是真的走了。林媛心里的失落愈加浓烈,手不自禁地摸了摸被她藏在衣服里边的玉佩。
见她如此,六子挠挠头,不知道该怎么劝慰,猛然想起手里的鸟笼子,赶紧递过去:“姑娘,这是少东家临走时让我带给你的。说是这鸟特别有灵性,以后若是有什么想说的话,就可以让它代劳。”
林媛接过那笼子,只见里边有一只翠色的小鸟,看不出什么品种,但是那双灵动的眼睛却分外精神,一看就是个聪明伶俐的。而且这鸟的腿上还绑了一个小筒似的东西,里边明显是可以放纸条的。
而且,此时,这小筒里的确放了一张小纸条。
林媛赶紧抓住小鸟的腿,有些笨拙地取出了小纸条,打开一看,不禁气结。
“为夫已走,娘子勿念。远离柱子,为夫心安。”
狠狠攥着手心里的小纸条,林媛真想把这家伙捉回来好好揍一顿。还远离柱子,她不就开玩笑地说了一句什么陈柱子李柱子的吗,至于还得留字条再叮嘱一番?
不过气归气,她终究还是把纸条重新折好收进了怀里。
看着笼子里的小鸟,林媛用手逗了逗,却不想这家伙竟然傲娇地把头扭到了一边,理也不理她。
“噗,跟你主子一个样儿!”被这鸟一逗,林媛也乐得不行,还真是有其主必有其鸟啊。
她以前只听说过信鸽可以用来传递消息,不想这么一只不起眼的小鸟也能。看来这鸟应该是夏征特意训练的,而且浑身上下没有一根杂毛,向来平日里定然好生看护着的。
正逗着,小林霜突然蹦蹦跳跳地跑过来,两眼放光,伸手就要捉:“好漂亮的小鸟!大姐,这是给我买的吗?”
“不是!”林媛出乎意料地决绝,连碰都不许她碰一下。
小林霜有些发愣,往常她想要什么东西,大姐都是千依百顺,怎么今儿变了,不就是一只小鸟吗,还没她的小兔子可爱呢。
“不是就不是呗,这么大反应干啥?”撇撇嘴,小姑娘没趣地去找自己的小兔子玩了。
连饭也顾不得吃了,林媛小心翼翼地拎着鸟笼子进了西屋,挂到了窗棂上。没办法,村里野猫野狗比较多,她可不放心把小鸟放到外边,还是这样时时看着比较踏实。
家里只有刘氏和林薇,林媛还是不放心的。临走的时候,去了一趟桂芝嫂子家,把三婶子和小河叫了过来。有她们在,林媛就不担心刘氏会突然发生什么事而没有人管了。
马车很舒服,林家信半躺在车厢里也不觉得颠簸。只是轮椅有些大,所以六子用绳子把它拴在了马车尾,不过这样也好,等下穿过镇子的时候,正好可以做免费宣传了。
林媛先让六子去了豆腐坊,现在豆腐坊有周掌柜和兰花看着,基本已经开始正常运转了。而且现在干活的人多,出的豆腐自然也就多了。不像之前在家里时,要三天才能出两板豆腐,现在基本已经可以保证一天出一板了。这样的豆腐更加新鲜更加美味,福满楼的生意也更好了。
“周掌柜,这是我爹,咱们豆腐坊的东家。”给周掌柜介绍了林家信,林媛很自然地把他的当家主子身份亮了出来。
周掌柜虽然实诚,但毕竟是做生意的,这点眼力还是看得出来的。虽然林媛说林家信是东家,但是真正主事的还是林媛。不过聪明如他,当然会把林家信当成真正的东家来对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