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恋真言 第11节

  不知怎么,白天那个男孩的面容在他脑海中挥之不去。
  看模样,男孩也就只有十六七岁的样子,面容还很稚嫩,身体纤细瘦弱,但眼神却透着倔强和不甘,甚至还有一丝模糊的敌意。
  程问音没有立场说理解他,但他确实很心疼这样一个年纪轻轻的男孩。
  几天后,程问音在报纸上看到了那个男孩的照片。
  他的表情甚至比那天程问音见到时还要冰冷,眼中仍然有敌意,只是被报纸的黑白色调削弱了一些而已,明明是在看着镜头,却给人一种他并不在意镜头之外所有人的空洞感。
  所有主流报纸的头版都刊登了这张照片,一时间,首都上下,无论军区内外,无论什么阶层的人,几乎没有不知道这个男孩的。
  和男孩的照片并排刊登在报纸上的,还有另外一张来自前线的照片。
  身着军装的英俊青年向镜头展示着手里的勋章,笑得大方明朗,露出一颗虎牙,和旁边面无表情的男孩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照片下面是新闻报道:
  “莫城战役中的战斗英雄陈今,参军时仅是一名普通伞兵,空降作战短短一周就从士兵升至班长,后又不得不担任排长,背后的牺牲无需解释。”
  “莫城一战,陈今所在的连队战斗至仅剩三人,就是这样一个英雄的连队,用血肉之躯守住了联盟的荣耀。”
  “陈今家中仅有一个弟弟,两人均是孤儿,从小相依为命。”
  “陈今委托战地记者魏临,将他所荣获的一级卫国勋章带回家乡,送给了弟弟……”
  读到这里,程问音大概明白男孩面对镜头时为什么是那样的表情了,他皱了皱眉,将报纸收到了茶几下面。
  第十二章
  陈念背着一个缝补过的布包,拎着简单的行李,走进中央军部家属区。
  这里环境不错,路两旁的树排列得格外整齐,枝叶茂盛,看样子有专人负责设计和修剪,他一边“欣赏”,一边将钥匙套在食指上转动着,忍不住嗤笑了一声。
  他数着楼号,来到一栋公寓楼前。
  虽然不能和那些高级军官的别墅相比,但对他来说已经是这辈子都住不起的房子了。
  他没有着急进屋,而是盘腿坐在了门口的长椅上,从包里拿出一个被压瘪的面包,大口啃了起来。
  程问音结束了工会的工作,推着婴儿车走在回家的路上,耐心地和宝宝说话:“今天表现不好,没有花生糖吃了哦。”
  宝宝捏着从alpha小哥哥那里抢来的小汽车,兴致勃勃地玩着车轮,一副我只要小汽车,别的都不管的样子。
  程问音无奈道:“哥哥总是让着你,你也要学着让一下哥哥。”
  陈念听到有人走过来,抬了一下眼皮,继续低头吃面包。
  程问音也看到了他。
  他昨天听说会有新邻居要搬进来,应该就是这位了。
  “你好,”程问音走到他面前,笑了一下,“请问你是搬过来的新邻居吗?”
  陈念又看了他一眼,冷淡道:“哦,是你啊。”
  和男孩视线相对,程问音愣了一下,认出他就是之前去慰问时遇到的男孩,也是报纸上的那位战斗英雄的弟弟,程问音没有想到会在这里遇到他。
  但男孩说完刚刚那句话就没有再看程问音了,他将吃完的面包袋揉成了团,靠在椅背上闭目养神,完全没有要和新邻居相互认识的意思。
  程问音犹豫了一下,还是选择识趣,推着宝宝进了公寓。
  不知道过了多久,乌云聚集,天色渐渐沉了下来。陈念感受到落在眼皮上光线的变化,睁开眼,慢慢从椅子上站起来,将面包袋扔进了垃圾桶。
  一场暴雨即将来临,面前公寓楼的窗子陆续都亮起了灯光,有饭香从窗子里飘出来,应该是晚餐时间到了。
  陈念发觉自己根本无家可归。
  他又在长椅上坐了一会儿,直到第一滴雨落在脸颊上,他才捡起不知何时掉在地上的钥匙,带着他少得可怜的行李,走进了公寓楼。
  他走进公寓大门不过短短几秒钟,一声滚雷在身后响起,暴雨如约而至。
  晚上八点,程问音怀着忐忑,敲响了隔壁的门。
  门开了一条缝,程问音怀里抱着宝宝,朝男孩露出一个善意的微笑,“晚上好,我是你的邻居,我叫程问音,这是我的孩子,小名叫宝宝。”
  宝宝刚刚因为没有吃到花生糖而哭了一场,小鼻子红红的,因为认生,一见到陌生人就下意识缩在妈妈怀里,手里还攥着小汽车。
  陈念警惕地打量着门外的人,在看到小婴儿的时候似乎松了口气。
  “……有事吗?”
  “我做了一些糯米饭,想给你送一些,希望你不要嫌弃,”程问音说,“家里只有我和宝宝,做多了吃不完。”
  糯米饭的香味勾人馋虫,陈念今天只吃了一个面包,胃有些顶不过来,他迟疑了一下,从门缝里接过程问音手里的饭盒。
  他不欲多和这里的人打交道,道完谢就想关上门。
  门关上之前,程问音赶忙叫住他:“那个……我可以知道你的名字吗?”
  陈念愣住了。
  这段时间,因为铺天盖地的新闻报道,他走在街上都会被不认识的人叫出名字,今天走进这个家属区时,门口的警卫也知道他叫什么,甚至还朝他揶揄地吹了一声口哨。
  他讨厌这种感觉,非常、非常讨厌。
  不过相反,他很喜欢做自我介绍,因为他很喜欢自己的名字。
  陈念将门缝开大了一些,不自觉地站直了身体,“我叫陈念,念是今天的今,下面一个心。”
  程问音笑了一下,说:“陈念晚安,你的名字很好听。”
  宝宝从他怀里抬起脸,好奇地望着陈念,孩童清澈的眼睛让人很难拒绝。
  “谢谢你们,晚安。”
  陈念道谢的语气明显比刚才礼貌了很多,他抬手摸了一下宝宝的脸,关门进了屋。
  这间房子对陈念来说太大了,他只简单收拾了一下卧室,把带来的几件衣服放进衣柜里,有他的,还有陈今的。
  收拾完,他在餐桌坐下,打开了邻居送的饭盒。
  陈今那个笨蛋也会做糯米饭,不过他只会往里面放花生,他们家也买不起好的食材,做出来的糯米饭味道很难吃。
  这碗的用料就丰富多了,不仅有花生,还有红豆、薏仁、葡萄干,甚至还有一颗甜滋滋的红枣。
  陈今走神想着哥哥,不知不觉就吃完了这碗糯米饭。
  清洗好饭盒后,他钻进空荡荡的衣柜里,把脸埋进哥哥的旧衣服里,嗅着上面残留的味道,忽然觉得很困。
  他闭上眼睛,既希望自己能梦到哥哥,又害怕自己梦到哥哥。
  有人说,梦到一个人,说明你马上可以见到这个人了,也有人说,梦到一个人,说明这个人就要离开你了。
  他不知道该相信哪个。
  昏昏沉沉之际,陈念想起四个月前,哥哥跟着部队出发那一天。
  陈今领了新的军装,第一时间跑回家给他看,但他还在赌气,不想理陈今,陈今就捏着他的脸说:“哎,陈天天,你得天天开心啊,别皱着眉。”
  他别过脸不看陈今,陈今又像个傻子一样从桌子上翻过去,凑到他眼前,“陈天天,你看看你哥啊,你哥穿军装是不是帅呆了?”
  那天直到部队集合,他都没有好好看一眼陈今穿军装的样子。当然,他知道肯定是很帅的,整个联盟都找不到比陈今更帅的alpha了。
  陈今要走了,他抱着陈今,哭得眼泪鼻涕糊满了脸,什么也看不清了。
  “陈今你他妈混蛋,你敢丢下我,信不信我咬死你……”
  他拽着陈今脖子上的士兵名牌,那个被戏称为“狗牌”的破东西,狠狠咬住了陈今的脖子。
  那一刻他在想,陈今就算是死,也必须跟他死在一起,必须是被他弄死,而不是死在连名字都叫不出的荒郊野岭,尸体被炮弹炸成碎块,拼不出人样,也根本没人捡,最后到他手里的只有这个破“狗牌”。
  陈今的脖子被他勒出了痕迹,他咬下的牙印几乎渗出了血,可是陈今不但不躲,还在训他:“陈天天,谁准你骂脏话了?”
  他哭着吼道:“那谁又准你叫我陈天天了?”
  陈今乐了,“嘿,我花心思给你取的名字我还不能叫了?”
  “你花个屁的心思!”他吼完又要去咬陈今。
  “哎呦,别闹了,我的小祖宗……”陈今这次躲开了,用袖口给他擦眼泪,笑得没心没肺,那颗虎牙在他眼前晃啊晃的,晃得他心烦,又心里抽疼。
  陈今揉了揉他的头发,说:“等我回来,我就不叫你陈天天了,你让我叫什么都行,这样行不?”
  ……
  陈念后悔了,后悔那天没有认真看一看陈今。
  虽然他讨厌死了那身军装,讨厌死了抛下他去参军的陈今,但是他更讨厌现在,他只能从报纸上看到穿军装的陈今。
  眼泪顺着脸颊滑下来时,陈念咬住了旧衣服的一角。
  他生气地想,他才不要叫陈天天,难听死了,只有笨蛋陈今才会想出这种名字。
  他要叫陈念。等陈今回来,他要逼他叫一百遍,不对,一千遍。
  陈念缩在柜子里睡着了,狭小的空间能够给他安全感,小时候流浪的时候,陈今捡了旧纸箱和没人要的破褥子,在桥洞里搭了个窝,他们就那样挤着睡。
  冬天很冷,桥洞挡不住风,但他窝在陈今怀里,觉得无比安全。
  他多想回到那时候,陈今在他身边,睡觉之前,醒来之后,都在他身边。
  开战已经半年多了,虽然依照目前的态势来看,联盟军队整体上是处于上风的,但部队消耗严重,兵力和装备损失巨大,这些也是无法忽视的现实。
  国内经济暂时没有受到影响,但战争绝不会止于一年半载,前线所需的装备、弹药,都需要国内各个产业的支持。
  换句话说,钱只能从国民的口袋里出,而这将会是一个长期的过程。
  为了筹集资金,政客想尽了一切办法,鼓励民众购买战争债券。
  陈今和陈念登上报纸后的两周里,热度居高不下,陈今拿着勋章的照片甚至被印成了海报,贴在大街小巷,鼓动着千千万万国民对战争胜利的信心。
  记者多次上门采访陈念,希望能从他和哥哥的故事里搜刮到更多可以用来宣传的噱头;敏锐的政客不会放过这个绝佳的热点,他们会牢牢抓住一切机会来达成筹资目的;军部甚至破格安排陈念住进了家属区,方便后续安排。
  对记者来说,这对兄弟最大的吸引力在于普通。
  两个孤儿,住在城市里不起眼的角落,哥哥怀揣一腔爱国热情,参军上了前线,浴血奋战,死里逃生后第一刻想到的是家里的弟弟,这是绝妙的新闻素材。
  对政客来说,这对兄弟的知名度是卖出战争债券的关键所在,同样也利用了这对兄弟的普通,普通就意味着能吸引更多和他们一样的普通人。
  不知不觉,“英雄”这个字眼变成了宣传的手段,因为现实需要英雄,英雄是这个年代最值钱的商品。
  不管是记者还是政客所做的,从他们的立场上来说,或许都不算错事。

上一章目录+书签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