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节
机不可失,郑薇猛虎一般扑向了云容华!
云容华大惊失色,慌忙向外侧避去。
只是此地空间狭窄,她身前身后都是人,又避得到哪里去?
间不容发之际,郑薇已举着匕首杀到。
云容华大惊之下举手格挡,生死之间倒也暴发出了惊人的力量,她一手架住郑薇,一手举着簪子逼向郑薇心脏。
只是郑薇也不是吃素的,她死死钳住云容华的手,猛地一发力,将云容华绊倒在地上,自己也压了上去。
云容华拼死反抗,两人不知在这方寸之间打了几个滚,终于,云容华怒喝一声,郑薇支撑不住,手腕松了松,她手里的直冲着郑薇的喉咙插了下去!
郑薇猛地一甩头,簪子险险擦过她的脖子,□□了一个人的背。
那人痛苦地闷哼一声,软倒了身子。
云容华必杀一记被郑薇避过后,她像被刚刚那一幕惊醒一般,使出最后的力气将云容华从身上扳倒,终于将匕首□□了云容华的胸口。
眼见云容华口喷鲜血,郑薇拔|出匕首,在原地茫然地站了一会儿,才想起更重要的事。
她也不管对不对,看一个石台上放的有茶水,便往郑芍脸上泼了过去。
片刻后,郑芍起身,却没有看郑薇,而是指着云容华的尸身,颤声道:“陛下,陛下……”
郑薇刚刚像断片似的脑子立刻接上了弦:云容华刚刚那一簪子刺中的不是别人,正是皇帝!
郑薇脸上身上冷汗涔涔冒出:太大胆了!她实在是太大胆了!
早在云容华说出那些秘事之后,郑薇便知道,即使此次他们能顺利脱身,回去后皇帝也不会放过自己和郑芍!
她原本没想太多,只在扑向云容华的那一瞬间身子歪了歪,让云容华成功地架住了自己。
云容华多年在宫中养尊处优,早不复早前做罪奴时的身体状况,郑薇试了几次她的身体力量就有数了。她刻意在打斗时引导她向皇帝的方向翻,果然,云容华为了保命,立刻就乱了阵脚,被郑薇抓住机会,让她把那根簪子□□了皇帝的身上。
只是,现在皇帝被云容华尸体压在下面,情况如何,郑薇竟有些不敢去看。
她只觉两只手比灌了铅还沉,眼前一阵阵发黑,杀了皇帝的后怕兴奋和身体的极度疲惫对抗着,而郑芍的脸在她眼里一时模糊一时清晰。
这一天,她听到的最后一句话是:“你放心,剩下的事都交给我。”
……
“……这个孙掌事还真是个痴情人,姓吴的不过许了她一个继室之位,她竟能暗中为吴家卖命十几年,便连云容华出现在皇帝,哦,先帝面前,都是她费心安排好的。若不是她手中握着的秘密,先帝也不会被迫宠着云容华那许久。她也不想想,先帝那般骄傲的人,怎会由着她们摆布?只是灌云容华芜子汤,已算手下留情了。”
郑薇怔怔听着,轻声道:“不过是求一个有情人,孙掌事,是个苦命人。”
“你啊你啊,”郑芍恨铁不成钢地点着郑薇的额头:“你心也太软了些。别忘了,孙掌事合着吴庶人害了我们多少回。我们刚进宫没多久,她就设计让柔嫔掉了孩子,若不是你机灵,拽着我躲过去了,我们姐妹早早就入了轮回。”
郑芍一说,郑薇也想了起来,那一回明面上是李美人听了江昭仪弟弟唆使才去撞的柔嫔肚子,可江昭仪跟柔嫔本没有利益冲突,又是个最擅明哲保身的,她干嘛去淌这趟浑水?
如今郑芍在后宫权柄不同以往,何况又没有了皇帝的掩护,这些事她只查问了景天洪,便得到了详细的内情。孙掌事做下的事不止这一桩,她用吴琏清昔年留下的人脉和多年在宫中的经营,成功让江昭仪弟弟中计,给李美人带了话为她所用,就连太子的中毒事件背后都有她若隐若现的影子……
一想到这些阴谋诡计,郑薇心中便厌倦透顶,恰在此时,殿外有人禀道:“太后娘娘,您的冠服送到了。”
郑芍精神一振,口中却道:“放着吧,我待会儿去试。”
殿外那人却迟疑道:“太后娘娘,陛下登基大典正是三日后,您的礼服拖不得了。”
郑芍翻了个白眼,掩袖泣道:“今日正是陛下停灵第七日,哀家待会儿要亲自去灵前守灵,你是让我今日着艳色到陛下灵前吗?”
“太后,奴婢不敢。”
郑薇看着郑芍表演,空阔的殿中此刻只有她们姐妹二人,她抿嘴笑道:“你这演技太浮夸了。”
皇帝死了有近一个月,郑薇回想起这些天发生的事,心中仍有一种强烈的不真实感。那一日她昏迷后,也不知郑芍怎么做的,总之,在她醒后,洞中没有一人向郑薇问责皇帝之死。郑薇心里不踏实,只是洞外叛军搜山越发频繁,她也不好脱身,只好等着援军到来。
景天洪和沈俊领着西北援军杀到时已经是第三天上午,山洞里断粮一天多,四处干净得连耗子都没有一只。郑薇饿得手脚发软,又被郑芍打包塞进了鸾驾。随后,在回京的路上,姐妹二人得知京城失陷,皇后和太子被杀。
由于惠妃所生大皇子过于鲁钝,且惠妃出身低微,郑芍身后有侯府支持,省去其中各种博弈,京城收回后,她所生的三皇子便成了下一任皇帝。
郑芍眨眨眼,难得俏皮了一下:“谁让我现在是太后,再浮夸,他们也得跟着我演。也亏得是你,我的事才这么顺利。”
郑薇“啊”了一声:“跟我有什么关系?”
郑芍神秘地笑了笑:“成王蜀王那两个笨蛋,真以为沈国公那个老狐狸会跟他们干,也不想想,假如先太子还活着,这皇位会让他们来分一杯羹吗?”
此事郑薇这几日也有所耳闻,今上跟这几个隔了不知几代的堂兄弟原本就没几分情意,否则也不会一坐稳皇位便急着削藩,只是不知此事被谁给泄露了出去,才引来今日这场杀身之祸。
成王所部郑薇也见过,便是在避暑山庄搜山的那些黑衣人,而蜀王趁京城守备空虚,伙同内奸打开城门冲进皇宫杀了太子,二王合谋做下了大雍朝世宗年间第一桩,也是唯一桩谋逆大案。
对了,三天前朝臣们才吵着定了先帝周显的庙号,“世宗”。
郑薇实在不想再操心这些乌糟糟的事,想起一事,笑道:“我早听说你要放我走的,现在又扣着我,莫不是你舍不得我,不愿意放我走了吧?”
郑芍促狭地笑道:“好不害臊的妮子,你就这般急着要嫁人?”
郑薇张口结舌,想开口分辩,脸却不争气地红了:“谁,谁要嫁人!”
郑芍抬头藏起眼中深深的不舍,早开的秋海棠在窗外摇曳生姿,她轻声道:“再等几日,薇薇,我亲自给你送嫁。”
(正文完)
作者有话要说: 我总算可以小小松一口气了,越到结尾越感觉想写的好多没写出来,但是每个零碎的内容单独写的话又觉得索然无味,拖啊拖拖啊拖就拖到了今天。不找任何理由,就是我对不起大家,其实我都记不得有多久没看评论了,不敢看啊,即使我写完了我也不敢看,我,我还是掩面滚走吧。
对了,之前说有些事在正文里写了觉得拖沓,不说清楚又觉得缺点什么,应该还会有一到两篇番外单独交待,有兴趣的亲们可以等等再看。
第94章 番外一:狼崽子
一年当中, 沈俊最喜欢的是冬天。就如他被娘亲捡到的那一天一样,今天也是个天高气爽,冬阳温煦的好晴天。
他身着红袍, 骑着骏马走向皇宫, 去迎他的新娘。
甲申年冬月十六日,宜开市,宜动土, 宜嫁娶
午门外的阳光照得人心里暖融融的, 沈俊不经常回忆旧事,却在今天忍不住想起那些以为早已遗忘,却清晰得如同发生在昨日的往事。
他还记得,被娘亲拣到时, 他正学着自己前一天刚刚重伤死去的狼娘,手下死死按着半死的兔子,大口吞咽着温热的鲜血。
他想, 大约那时候他像头狼崽子多过于像个人吧。娘亲明显吃惊极了:“你这小孩打哪来的?怎么在吃生食?”
回答她的, 是沈俊跟狼崽子如出一辙的呲牙嘶吼。
对付他这样牙都没长齐的小崽子, 娘亲手到擒来。
娘亲是个身形高大,皮肤黝黑的女子。像她这样健壮高挑的女人,即使在山里也不常见。
想来为了打猎方便, 她, 爹爹和阿庆一家三口独居在蒙山半山腰的茅屋里。
每到冬天,山里人的日子都不好过。娘亲是个能干肯吃苦的女人,打猎, 下厨,缝补,浆洗,她样样干得又快又麻利。
可一家子病的病,弱的弱,只有她一个劳力,如今再多一个沈俊,实在支撑不住。
在沈家吃了一个月的窝头夹腊肉片后,沈俊跟着娘亲身上的肉味再一次进了山。
他是狼的孩子,白色的大山在他面前就跟脱光了的美女一样,哪里有兽穴,哪里有野兔,在他眼里一览无余。
“怎么样?我说这孩子不错吧,也不知道你整日心思怎么就这么重,一个孩子罢了,也值当你吓着。”娘亲领着沈俊在爹爹床前得意洋洋地炫耀。
爹爹轻声笑,看一眼沈俊,眼神淡淡:“你既然喜欢,养着他便是。”
娘亲眉飞色舞,比打了一头熊瞎子还高兴:“那说定了,不过,他得跟我姓。谁叫你非让阿庆跟你姓周的,这个孩子一看就是个好猎手,他必须得随我的姓。原本我爹爹是要你给我做上门女婿,你倒好——对了,姓沈,我给他取个什么名呢?”
素衣散发的男人撑起病骨支伶的身子,凝视着沈俊的眼睛,一笑:“叫沈俊吧,这孩子性子野,起个俊字收收性,愿他即便他以后不是一介俊彦,也不能真成了狼。”
沈俊直到很久后才发现,娘亲很多时候其实听不懂爹爹的话。只是,她喜欢听他说话,听爹爹说话时,娘亲这种眉目间弥漫着的生动,令她这样眉眼平常的女子也会凭添许多丽色。沈俊其实是不明白的,娘亲那么厉害,若不是有这个整日卧床的男人拖累,她不必在冰冷的雪水中设伏,只为给他赚取看病的银两,她更不必每年在封山的那几个月也不得闲,不辞劳苦地用家里仅有的那辆驴车将他推出山寻亲,只留他和阿庆两个半大孩子在家相依为命。
图什么呢?
在沈俊遇到那个人之前,他不懂得那种能让娘亲心甘情愿吃苦的力量。
蒙山白了绿,绿了白。时光让沈俊学会了写字,学会了算数,还让他学会了做饭,织补。只有阿庆,依然每天乐呵呵的,除了扔石头,什么也学不会。
沈俊开始忧虑:他幼时在狼群中生活,像阿庆这种傻狼只会憨吃傻玩,最不受狼王待见,是最早一批被撵出狼群的。可是娘亲和爹爹不以为意,娘亲性子简单,想不到倒也罢了,爹爹……若不是看爹爹依然疼爱阿庆,沈俊真会以为他是不是换了个人。
沈俊有时也会想,他这一生,大约就是跟娘亲一样,当个好猎手,等到了年龄,在山下选个姑娘聘了,把她带上山,生几个孩儿,和和乐乐地过完这辈子,便是完满。
这样的日子,比起当狼崽子时的朝不保夕,不知要好到哪里去。
到沈家的第五个冬天,也是娘亲带着爹爹出门寻亲的第二年。
这一年,娘亲是一个人回来的。
一回来,她就病倒了,体壮如牛的女人烧得人事不醒,只是反复说着胡话:“我该拦着你的,我怎么就没拦着你的……”
她再没能站起来。
五年前沈氏从山里捡的狼崽子撑起了这个濒临破碎的家。
沈氏在病床上熬了两年,有一天她的精神头出其地旺盛,她叫过沈俊,给了他一块玉佩:“把阿庆带到京城去吧,他的祖父在那,阿庆的祖父,只有这一点骨血了,总得让他看一眼自己的亲孙子,这也是……他爹的遗愿。”沈氏的目光朦胧,决然道:“若是,若是这孩子没有那个造化,你只需好生护着自己,不用再管他。”
玉佩很漂亮,沈俊认得,玉佩上的图案是两条龙。
龙?
十六岁的沈俊还不知道五爪龙纹意味着什么,在他牵着阿庆的手,懵懂站在帝都的城门前时,预感到此行将会艰难万分。他万万没想到,自己的一生从踏入京城的那一刻起便拐了个大弯。
阿庆,是先帝的亲孙子。
先帝也不会知道,他唯一的儿子并没有死在十多年前的那场阴谋中,他被沈氏所救,却在最开始的那几年失去了所有记忆。他只记得有人要杀他,伤势略好便催着沈氏从村庄躲进了深山。
“也许,就是因为这个,先太子才没有被先帝派出的人马搜到。”之前在宫中,两人找不到合适时机说话,郑薇直到今天才解开了所有疑问。
有了先太子前车之鉴,沈俊不敢把信物直接通过官府递给皇宫,他辗转打听到沈老国公是先太子亲外祖,自太子失踪后,沈家也日渐没落。
沈家不会愿意错过找到太子遗孤的大功,阿庆跟爹爹长得像,加上沈俊的信物,任何见过太子的人都不会认为他们毫无关系。
他的运气却不大好,刚跟沈老国公接上头,还不待他入宫面圣,皇帝突然一病不起,就此撒手西归。
先帝一直到死都不知道阿庆这个孙子的存在。
至于沈老国公是怎么用阿庆威胁自己,让自己为他做事,这些就不足道哉。
他在皇宫里遇到了这一生最要紧的人,这是最要紧的事。
沈俊恍然回神,望着灯烛下的红妆美人,芙蓉玉面柳叶眉,宝石花钿耀人眼。他挥手灭了灯烛,“今日是你我大好日子,何必说这些话题扫兴。”
“唉,我还有个问题,你不怕死吗?为什么那时候在宫里这么帮我?”郑薇挣扎着不想让他得逞。
沈俊轻轻摁住她不老实的手脚,忽然想起那年在他掌下挣扎的兔子,他愉悦地找到了那张喋喋不休的小嘴,随即覆了上去。如今红销帐暖玉枕香,怎可辜负大好春|色?
为什么?他是狼崽子,狼吃兔子,只问美味与否,从来不问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