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牌男神 第111节
到了这一刻,陆平觉得,自己就像是在玩一个非常艰难的rpg游戏,游戏的主题就是英勇无畏的王子殿下,勇救被巫婆困在高塔上的长发公主。陆平只有一次闯关机会,他绝对不能浪费。
勇敢平平,不怕困难,勇闯巢穴,解救公主!
“陆平,别怂,加油!”陆平暗暗给自己鼓劲,打算故技重施,混入公寓楼中。
然而,他的第二次作战失败了——即使他能进公寓楼的大门,也无法进电梯。电梯需要刷卡才能启动,一梯一户,他没有门卡,除非他能飞檐走壁,否则根本无法到顶层!
明明都到这一步了,明明都离得这么近了,明明再差一点就能见到沈雨泽了,他怎么能在这里止步呢?
就在陆平思考着要如何混入这座监管森严的住宅楼时,一辆小车缓缓停了在陆平面前,还冲他按了按喇叭。
陆平刚开始以为自己站的地方耽误人家靠边停车,就想往旁边让一让,没想到他走到哪里,那辆车就跟到哪里。
陆平:“?”
他正觉得奇怪,那辆小车缓缓降下了驾驶室那边的车窗,露出了一张熟悉的中年女性的脸。
“陆同学,你是来找少爷的吗?”
在看到那位中年女性时,陆平一下认出了她的身份:“保姆阿姨!”
没错,这辆停在他面前的小车,正是陆家的保姆平时用来买菜的代步车。
陆平来沈雨泽家住过两次,给沈家的两位保姆留下了很深刻的印象,她们都是跟着沈雨泽从帝都老宅来的,沈雨泽的性格向来独来独往,什么时候接待过朋友来家里做客?可是当他来到椒江后,却接连几次请陆平到家中玩,而且陆平每次来时,都会在厨房大展身手,对保姆的态度也很客气和善。
如此一来,保姆当然对他印象极佳。
陆平见到沈家的保姆后,顿时喜出望外。他赶忙说:“是啊,我是来找沈雨泽的!他这几天都没去上学,我来……老师让我代表全班同学来看看他。”
这个理由没有引起保姆的怀疑。这几天夫人来了,少爷没去上学,他的同学来看他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
保姆说:“陆同学,您怎么绕到楼的后门来了?这是我们帮佣走的通道。”
陆平哪敢告诉保姆,自己是故意绕到后门来的?他支吾着:“呃……是吗,可能我走岔了吧。反正我要去找沈雨泽,我跟您一起上去吧。”
保姆想想也是,天这么冷,让陆平绕到正门实在太远了,不如她直接把他捎上去。
于是如此这般,陆平顺利地混上了保姆的买菜车。
小车驶入地库,一路上,陆平都很想问问保姆这段时间沈雨泽为什么没去学校、为什么手机打不通。但他又怕打草惊蛇,让保姆发现自己擅自行动。
他心中忐忑,还要故作镇定,实在太考验他的演技了。
这是陆平第三次来沈雨泽家,却是他第一次走帮佣通道。他还记得第一次来沈雨泽家时,沈雨泽指着厨房旁的一扇小门告诉他,那扇小门背后就是保姆的住处,里面有佣人专用的洗漱间,还有一座通往外界的小电梯。只有房子的主人才可以使用正门,家中的所有佣人都只能通过帮佣专用的小电梯进出屋子。
当时陆平就觉得,有钱人家里真是狗屁规矩一堆。这都二十一世纪了,还在这儿搞大宅门呢。
不过,如果不是有这“狗屁规矩”在,陆平今天根本没办法这么顺利地混入沈家。
帮佣进出的电梯也需要刷卡,保姆两只手都提着食物,行动不便,陆平主动接过了她手里的购物袋。保姆掏出门卡在电梯操作台上“滴”了一声,电梯门合拢,缓缓上升。
保姆想拿回购物袋,陆平摇头:“没关系,又不沉,我帮您带进去吧。”
电梯升到顶楼,电梯门打开后正对着陆家的后门。
后门看上去普普通通,就是一扇装了指纹锁的家用防盗门。门开后,便是一条窄窄的玄关过道,过道两侧分别有几扇门,陆平经过时看了一眼,其中一间应该是保姆的卧室,剩下的则是小厨房、浴室、洗衣房和休息区……整个布局比较紧凑,足够保姆日常起居生活。
顺着过道一直走下去,尽头是一扇磨砂小门。
陆平深吸一口气,推开了那扇小门——门后,是他熟悉的景色。
他提着两大袋食物,站在明亮开放的大厨房里。往前望是极奢的客厅,回头看是简约的保姆房,他站在门旁,一时间不知道究竟哪个世界才和他有关系。
就在他发呆之际,忽然间,一声尖细的狗叫闯入了他的耳朵。
“汪汪汪……”
陆平哪想到沈雨泽家居然会有狗?他低头一看,只见一只小小的、还没有他胳臂长的毛茸茸的小东西窜到他脚下,摇着尾巴绕着他转圈。
它太小了,陆平生怕踩到它,一动也不敢动。
偏偏在这时,一道高挑的人影跌跌撞撞地走进了厨房里。
“——你是新来的?”
当听到陌生的女声时,陆平吓了一跳,全身汗毛瞬间竖了起来,他循声抬头,只见站在他面前的是一位浑身充满酒气的年轻女郎,她穿着清凉,长发披散在肩头,她就像是从电视里走出来的女明星,举手投足间散发着一股雍容贵气。她的身高远超其他女性,甚至比一米七五的陆平都高出不少。
最主要的是,她的五官几乎是和沈雨泽从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她的身份呼之欲出——她绝对就是沈雨泽的妈妈!
陆平没想到,他刚一踏进沈家,居然就会和这位小boss迎面撞上!
邓虹生孩子早、保养的又好,所以比陆平想象中年轻许多。如果不是提前知道她是沈雨泽的妈妈,陆平肯定要以为她是他的姐姐了。陆妈妈和她是同辈人,但陆妈妈一直很操劳,年纪看上去和她差了十岁不止。
一瞬间,各种想法涌入了陆平的脑海,他看着面前浑身漫着酒气的邓虹,不知道应该如何和她打招呼。性格刁蛮又年轻的富家太太,恐怕不会喜欢别人叫她阿姨吧?
陆平迟疑地冲她点点头,开口:“您好,我是陆平,我是……”……沈雨泽的同学。
后半句话还没说完,邓虹就打断了他的话:“行了,我没兴趣知道帮佣的名字。”她困倦地打了个哈欠,一手指向他脚边的小狗,“louis饿了,给它喂点东西吃。还有,我头晕,家里的醒酒药在哪里?”
陆平:“……”帮佣?
跟在陆平身后的保姆想替陆平解释一下,但邓虹自说自话惯了,保姆还没开口就被邓虹打发去清扫客厅了。
客厅好像刚经过一场大战,各种东西碎了一地,满地都是玻璃碎屑,还有一瓶打翻的红酒,酒液淌满真皮沙发,造价六位数不止的沙发就这样报废了。
陆平瞥了一眼客厅就收回了视线:“抱歉,我不知道醒酒药在哪里。”
邓虹误会了他的意思,以为他是说家里没有醒酒药。刚才保姆出门买东西时,她又和沈雨泽吵了一架,他们母子俩话不投机半句多,她借着酒劲,又砸又骂,沈雨泽无动于衷,只冷冷站在一旁看她发疯。
邓虹随意拉开餐桌旁的椅子,坐下,一手撑着脑袋,浑浑噩噩地命令道:“没有醒酒药,那就给我做点醒酒汤。”
“……”陆平知道,自己如果不伺候好她,恐怕今天没办法顺利见到沈雨泽了。
陆平叹口气,放下手里提着的食品袋,在里面翻找了一下,想看看有没有什么可以用来做醒酒汤的东西。
在北岸,醒酒汤一般是用辣包菜丝做底,配上水潺一起烧制。不过今天保姆买的菜里没有这两样东西,倒是有一块陈年老姜。
陆平想,那干脆就做姜炒米吧。
他脱下外套,穿上围裙,站在了灶台前。姜炒米顾名思义,就是用切成丝的老姜低温慢火炒生米,全程无油无水,待把食材炒到颜色褐黄,就可出锅。炒制好的姜炒米放在密封罐里可以保存两三个星期,若要食用的话,可以用来熬粥,也可以加红糖大枣做成汤,即能养胃又能醒酒。
陆平动作麻利,姜丝和大米很快就下锅了。他把火调小,锅铲在铁锅中不停翻炒,让食材受热均用。他做饭时向来很专注,注意力都集中在锅子里,一时间,餐厨区域除了锅铲翻动的声音以外,再无其他动静。
二十分钟后,一碗热气腾腾的解酒汤做好了。扑面而来的甜辣味道唤醒了昏昏欲睡的邓虹,她撩起眼皮看了一眼面前的汤,纤长的手指拾起瓷勺轻轻搅合了一下碗底的食材,嫌弃地开口:“怎么放了姜?难道其他人没告诉过你吗,我和雨泽不吃姜。”
从她的语气到她的神态,几乎和沈雨泽一模一样。
陆平想起挑食的沈雨泽,笑了下:“您先尝尝吧。我做的所有带姜的菜,沈雨泽最后都会吃完。”
邓虹本来想让陆平自觉说出“那我再去做一碗”,可左等右等等不来——这小帮佣是哪里来的底气啊?做了主人不吃的东西,居然还敢这么说话?
不过她的头实在太痛了,懒得呵斥他。她盛了一勺汤水,红唇轻启,轻轻啜饮一口,她在心里已经做好翻脸的准备:若这碗汤有一丁点不让她满意的地方,她就要把它扔在他身上!
但意外的是……这碗红糖大枣姜汤茶,居然还挺好喝的。
姜味入口,独特的味道像是在舌尖上跳舞,红糖恰到好处地溶解了那份辛辣,一口暖进胃里。碗底的炒米是她从没吃过的风味,嚼在嘴里有一股子韧劲儿。
邓虹平时要保持身材,吃任何东西都是浅尝辄止,但不知不觉间,她居然把这一碗姜汤都喝光了。
望着空空如也的碗底,她难得感觉得一点不好意思。
陆平恍若未觉,问她:“还要再来一碗吗?”
“……不用了。”邓虹抬眸看向陆平。
她是个不折不扣的大美人,美得热烈又疯狂,不过陆平每日和沈雨泽朝夕相对,对这样的颜值已经有了一定的免疫力,所以即使他现在被邓虹这样盯着,也表现的很淡定。
邓虹一只手撑着下巴,上下打量他:“我才看出来,你年纪很小吧?”
陆平:“我十七了。”
“十七,”邓虹挑眉,“那不是和雨泽一样大?”
陆平心想,不,我前几天才给沈雨泽提前过了生日,他现在(在我心里)已经十八岁啦!
邓虹又问他:“那你现在还在上学吗?”
陆平点了点头:“我读高二。”
邓虹:“哦,所以你是勤工俭学,周末过来打零工的?”
陆平:“……您是怎么看出来,我是帮佣的呢?”
邓虹没说话,只用一种怜悯的眼神从头到脚、又从脚到头扫视了他一遍,那眼睛里明明白白的写着:你穿着打扮一看就是穷人啦。
“小朋友,告诉你一个秘密,我像你这么大的时候,比你还穷呢,所以我知道穷人是什么样子的。”邓虹轻笑了下,“对于穷人来说,想要改变命运,最简单的办法就是结婚,结婚就是女人的第二次投胎……哦不对,你是男孩子,嫁不了人,那你可以去傍个富婆,运气好的话入赘也是一样的。”
“……”这话陆平实在接不下去。
不过在邓虹心里,她本来就没期待这个年纪和他儿子一般大的男孩能说出什么惊世骇俗的话来。
可能是酒精麻痹了她的神经,可能是那碗姜糖茶温暖了她的胃,也可能是她太寂寞了,寂寞到要发疯了,才会随便抓住一个陌生的小男孩聊天。
“我没和你开玩笑。——小朋友,你觉得我好看吗?”
陆平点点头,实话实说:“好看,像大明星。”
“嗯,这话我爱听,我当初差一点就当了明星,去拍电影了。”邓虹的指尖轻轻点了点自己的脸颊,“我从小就和同龄人不一样,我比所有人都漂亮,比所有人都高。当时风言风语太多了,我妈受不了那些话,有一天睡过去就没再醒来,我爸也不管我,于是我高中都没念完就出来工作。像我这样长得好看的女人,如果没点本事,那是注定要受欺负的。我那时候只有一个念头,我要嫁人,嫁给最有钱的人,只有这样,我才可以不被人欺负,不用回到乡下起早贪黑做农活,也不用看亲戚脸色。”
“算是运气好吧,我参加了一个模特大赛,可惜我没背景,当然拿不到冠军。”她抬起手,给陆平展示自己左手无名指上那颗闪闪发光的戒指,“但是我拿到了这个。”
陆平静静听着。
邓虹的声音又低了下去,低到陆平差一点就听不见了:“……我只有这个了。”
邓虹再抬起头时,已经换了一副表情:“可惜你长得普通了些,要不然凭你的好手艺,我倒是能帮你找几个有钱的姐姐。”
“……”陆平尴尬道,“谢谢,不用了。我觉得现在这样挺好。”
“即使一直穷下去?”
“未来的事情谁知道呢?说不定明天就会中彩票呢。”陆平的回答带着这个年纪的少年人特有的朝气,“再说,只要我好好读书、考上大学、找到一份工作,有了稳定的收入,生活会越来越好的。”
“读书……”邓虹重复着这两个字,忽然笑起来,“也对,读书是一件好事情。说不定我当时多念两年书,就会走上和现在截然不同的路呢。”
邓虹说的一些话,陆平有的听懂了,有的没有听懂。不过无所谓了。
邓虹看向厨房:“你做的姜汤还有吗?”
“还有的,您还要喝一碗吗?”
“不用了。”邓虹摇了摇头,“你盛一碗给雨泽送过去吧,你不是说他喜欢吃你做的带姜的菜吗?”
——通关了!
陆平心里一松,强忍着没露出笑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