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成恶女后每天都在洗白 第748节

  秀儿道:“你守着吴镇海,是不是也想着他守着边关,你盯着他?”
  明珠笑了笑:“不全是吧。秀儿姐,我是凉薄,但是人非草木,孰能无情?”
  “啧啧,老白菜梆子修成了老人参?”
  “还是老白菜梆子,就是吃习惯了而已。”
  白菜萝卜不可少。
  “我们之间,已经蹉跎数年。没有时光能重来,”明珠笑了,“前些日子,我看到了吴镇海竟然有白头发了。”
  “吴镇海要是知道, 白头发管用,信不信早就想办法把头发染白?”秀儿打趣道。
  “我对他,算计良多,用心很少;他贪恋我年轻,但是也不是没有付出感情。秀儿姐,你说我是不是他的劫?”
  “是恩赐还是劫难,只有吴镇海自己说了算。”秀儿拍了拍她放在膝上的手,“我知道你的决定了。”
  不管原因是什么,做了决定就好。
  “秀儿姐,我已经给大哥写信说明心意了。但是我怕他,还是会照顾我……你回去之后帮我和他说,他待我的心,比什么都重要。”
  想起过往,明珠眼中笼起水雾。
  “母亲生在这里,长在这里,不想离开边城。”明珠道,“边关这十几年应该都不会有事,吴镇海守着,请大哥放心。他若是有二心,我不会放过他。”
  秀儿“噗嗤”一声笑了:“就该这样。你越是硬气,他越是待你好。”
  明珠也笑了。
  “你给不给他生孩子?”秀儿试探着道。
  “生,而且要多生几个。”明珠道,“你们走了,我这心里该空落落的了。”
  她一直以为自己不喜欢孩子,但是现在却喜欢几个孩子喜欢得紧,连带着看对吴愚都十分耐心。
  “行,多生几个儿子。”秀儿道,“我们都得争口气,像娘娘那样!多生几个儿子,别人再说什么开枝散叶,只管啪啪打脸!”
  明珠被她逗笑,“我不想长居京城,但是不代表以后我不能进京看你。秀儿姐,你和姐夫也要好好的。”
  “放心放心,咱们都好好的。等以后你儿子长大了,子承父业,你和吴镇海,还是到京城养老。到时候咱们都变成老头老太太了,天天凑一起晒太阳喝茶打麻将。”
  “嗯,那咱们说好了。”
  “娘,”瓜瓜跑进来,“爹找您呢!”
  她今年已经四岁,头上扎个小鬏鬏,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聪明灵动,像极了秀儿。
  这是府里唯一的小姑娘,万千宠爱于一身。
  但是瓜瓜性格一点儿也不骄纵,总是喜气洋洋的,更让人喜欢。
  “找我做什么,”秀儿站起来没好气地道,“一天天的不让人省心。”
  明珠笑道:“姐夫可能是收拾东西,有些事情要问你。我不留你了,快去吧。”
  她把秀儿送了出去,在门口怅然片刻才回来。
  人生没有不散的筵席,能携手走一路,已经是缘分。
  然而一进门,她就看到吴镇海坐在她床上,拿着她的手炉把玩。
  “你什么时候来的?我怎么没看见你?”明珠道。
  “早就来了,听见你们说话了。”
  明珠:“……怎么那么喜欢做贼?”
  “我可听到你说,要给我生好几个儿子了。”吴镇海起身抱住她,下巴抵在她肩膀上蹭啊蹭,“软软,我真高兴。”
  这头小白眼狼,总算是被他养熟了。
  “利用你而已。”明珠冷哼一声道。
  “我愿意。我至少有利用价值。你放眼边城看去,是不是我做这个总兵最合适?”
  这个基础,可比什么感情基础稳固多了。
  简直就非他不可。
  “吹牛。”
  吴镇海只傻笑。
  明珠有时候都不明白,这个老男人比她多吃了那么多年的米,为什么还能这么幼稚。
  “知道他们走了你舍不得,以后有机会我就让你去京城省亲,那是你娘家。”
  他是不能擅自离开的。
  “现在问题是,明珠,你什么时候嫁给我?”
  第832章 答应求婚
  昏黄的灯光下,明珠微微上挑的凤眼带着些微的红,眼波流转间风情万种。
  她朱唇轻启,面上每一寸神情都带着罂粟般致命的吸引力,就算是万丈深渊,也能让吴镇海不惜粉身碎骨跳下去。
  她说:“随时,傻子。”
  深夜,北风呼啸之中,整个总兵府都听到了吴镇海癫狂的声音。
  “你答应了,你答应了!”
  吴镇海把脸深深埋在明珠的锁骨之中,咬了她一口,喃喃道:“我怎么这么不敢相信呢?小坏东西,你是不是还憋着什么坏招等着我?”
  “如果是呢?”
  “那我也娶!”吴镇海道。
  他猛地抬起头来,双目因为激动而发红,目光灼灼地盯着明珠。
  “你要是敢反悔,我就,就咬死你!”
  “来咬。”明珠轻解罗衫,动作不紧不慢,修长的手指,白皙的肌肤,玲珑的曲线……
  吴镇海疯了。
  她就是鹤顶红,他也能饮鸩止渴。
  原因无他,她就是他的药,一时也不能停的药。
  倘若时光倒退十年,有人和二十多岁的吴镇海说,有一日你会因一个女人牵肠挂肚,卑微如斯,会被一个小你许多的小姑娘玩弄于股掌之间……
  他会嗤笑一声。
  如今想来,还是太年轻了。
  后来,他终于遇到了他的劫。
  这个妖精一般,勾走他所有心魂的女人。
  软软哪里好?
  她哪里哪里都好,不可取代。
  情深之时,吴镇海咬着明珠的耳垂,勇猛挞伐且卑微祈求:“软软,多疼我一点。”
  明珠伸手环住他的腰,妩媚一笑,倾国倾城。
  她说:“老白菜梆子,你废话真多。”
  这几个字,比最烈的药还管用,瞬时火上浇油,让吴镇海燃烧起来。
  ——他们就是彼此的药,彼此的救赎,彼此的唯一。
  他们像两颗与这世界格格不入的齿轮,只有彼此才能严丝合缝地对上。
  “软软,把胳膊收到被子里。”
  吴镇海一边草草收拾一边看着床上的明珠皱眉。
  明珠嘤咛一声,不动,眼睛也没睁开。
  好累。
  如果她遇到十七八岁的老白菜梆子,会不会死在他身下?
  这件事情,到底是“好日子一去不复还”还是“百炼成钢”?
  明珠有些好奇。
  吴镇海见她不动,忍不住骂人:“懒成这样!”
  他过来给她把胳膊塞到被子里,掖了掖被角,然后才像个老妈子似的把换下的被褥扔到外面去。
  ——没办法,明珠就是矫情,不喜欢屋里有人伺候,以至于善后这些事情他都得亲力亲为。
  回来一看,明珠又蹬了被子。
  吴镇海深深叹气。
  从前都是女人半夜照顾他,哪有他像个爹给女儿盖被子似的?
  年纪小,就是娇气。
  不过千金难买他乐意。
  谁让他就稀罕她呢!
  吴镇海挨着明珠躺下,钻到被窝里把人揽到怀中轻轻拍着。
  明珠推他:“别闹,我要睡觉了。”
  “我想好了,这几日就准备准备,在宋夫人他们离开之前,我们成亲。”吴镇海道。
  这样还算有相熟的人给她送嫁,明珠能高兴一些,婚礼也能热闹一些。
  明珠已经听不清他在说什么了,闭上眼睛沉沉睡去。
  第二天醒来的时候,她看见进来送水的丫鬟穿着红色比甲,道:“这是把过年的衣裳先翻出来穿了?”
  丫鬟笑道:“总兵大人说,府里要办喜事,让大家都热闹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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