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道方程式 第271节

  见穷奇战死,还活着的大虫四散而逃,转眼间便跑得无影无踪,混乱中的人群也逐渐平息下来。
  “杀了你……我要杀了你!”
  这时书生忽然冲出养心殿,连滚带爬的奔至穷奇身边,用力捶打起对方的尸身来,“把雪儿还给我!把雪儿……还给……我!”
  说到最后,他已是泣不成声。
  没有人阻止他的这番做法,压抑了太久的情绪终于得到机会释放时,没人会怪罪于他的癫狂。
  也就在这时,黎感到一股暖流荡遍全身,连带着身上的伤痛都减轻了不少,同时她察觉到体内仿佛有什么东西呼之欲出——
  她仰起头,忍不出长啸一声!
  身后的尾巴竟一分为二,变成了两簇!其中一簇为原本的深褐色,一簇洁白如雪。
  第441章 由自己决定的道路
  等黎回过神来时,周围的人和妖已全部跪了下去。
  他们低俯身子,额头贴地,恭迎云台山庄新的主人。
  “不……你们没必要……”黎变回原貌,想要让众人站起来,刚说到一半身子便无力的瘫倒下去。
  薙青眼疾手快,第一时间赶过来扶住了她。
  “你还好吧?”
  此时黎的身子滚烫,细看的话能在皮肤上发现无数细小的龟裂纹,血珠一点点渗出,模样煞是惊人。
  “这术法的后遗症有点大,不过都是小伤,无妨的。”黎的语气有些虚弱,她喘了两口气才重新站直身体,“谢谢你。”
  超越寻常的极限,意味着突破舒适区,身体受创是难免的事。正如普通人在锻炼体能时如果忽然经受过去从未有过的强度,必然会导致酸痛。而此术影响的不止有肌肉,还包括心肺、脏器、大脑以及神经,危险性自然也大得多。
  但这并非全是坏事,每一次突破都会带来新的适应能力,愈合的肌体也会比上一次更强健耐用。方士能不能受得了不好说,妖最强大的本钱就是更优秀的身体素质与自愈能力,现在看来,只要不会当场毙命,这就是一种天然契合她的新术。
  震术和坎术在她的意识里,已不再相互对立,而是形成了某种联系。
  尾巴的突然增长意味着什么还不得而知,不过她隐隐察觉到,恐怕跟这个认知有关。
  暂时压下这些杂念,黎重新望向众人,“你们都起来吧,我并不需要你们的跪拜和服从。”
  听到这句话,山庄居民一时有些迷茫,但还是慢慢站了起来。
  “阿姝!”这时乌烈冲进人群中,抱住了一名身形瘦小的姑娘。
  “……哥?”
  “是我,你没事就好……”
  “那位大哥哥接走书生时,顺带把我也放了出来。”小姑娘脆生生道。
  看到这一幕,黎猛然想起还有另外一个人,“另一只狐妖呢?”
  “她死了。”走过来的空玄子指了指空地一旁——只见地面上拖出了长长一道血迹,而血迹的尽头便是紧捂住脖子的幽兰。她最后爬行的方向,正对着养心殿入口。“她或许想向我们寻求帮助,但当时过于混乱,她没能坚持到被我们发现。”
  “是吗……这样也好。”黎轻叹一口气,缓步走近人群,“穷奇和幽兰都已经身死,这儿不会再有人控制你们的一举一动了。当然,山庄也不会有谁再来保护它。”
  “您不打算在这儿住下来吗?”
  “那我们该怎么办?”
  人群泛起了一阵慌乱的私语声。
  “正如我之前所说的那样,山庄不是庇护所,但妖并非无处可去。就在离这儿数百里的地方,有一座叫金霞的城市。那里不受枢密府干涉,也接纳妖的定居,如今在城中来往生活的妖已多达数万,远比此地要繁盛兴旺。”
  “数、数万?”
  这个消息让众人一时哗然。
  妖本就是少数,能活到成年的更是屈指可数,一座城市里有数万只妖,凭他们的认知着实难以想象。
  “我可以带你们去那儿,也可以教你们接下来如何生活,但我没办法代替你们生活。”黎忍着浑身如针扎般的疼痛,神情一丝不变的说道,“做出决定的是你们自己,今后能活成什么样子也取决于你们自己。我知道你们心中有很多疑问与担忧,也怕再次被欺骗,不过只要你们愿意迈出这一步,我保证会比山庄的日子要好得多。”
  “我跟你走。”她话音刚落下,乌烈便站了出来,“我愿意相信你。”
  “哥?”
  “放心吧,我感觉黎大人不是一般的妖。”
  “请带我去金霞。”一名兔妖鼓起胆子道,“我不想留在山庄里了。”
  “我、我也是。”
  渐渐的,发声的人多了起来。
  “狐妖大人……我们这样的普通人也能去吗?”有人问道。
  “你们之所以会住进山庄,是因为和一些妖有非同寻常的关系吧?”黎已经注意到,乌烈的妹妹就是个普通人,“我当然不会拆散各位,只要你们遵守金霞的规矩,金霞便不会拒绝任何一个人。”
  最终,除开十来人不愿意离开山庄外,其他人都选择跟随黎一同迁往金霞城。
  考虑到带这么多人下山需要一整天时间,黎决定让大家修整一日,打包好想带走的东西,明天清早再出发。
  同时她派乌烈带着亲笔信去找商队负责人,叫后者做好接应准备。
  而这一番修整也令四人发现了许多隐藏在暗处的东西。
  例如一间堆满骸骨的树洞。
  从散落的零碎遗物来看,这些尸体一部分来自于山庄居民,一部分则是进山打猎采药的村民。从兔妖的口中得知,山庄里的居民确实会偶尔失踪,特别是青年男性,往往被幽兰招走后便容易下落不明。大家虽有猜测,可谁也不敢提出质疑。毕竟幽兰跟穷奇关系密切,身份地位远在一般人之上。
  另外古树顶端也有一个奇怪的场所,它约莫十五六尺见方,类似一座小型露台。台子中央摆放着一尊青铜鼎,四个角上还插有颅骨支架,让人不禁联想到祭祀之处。不过青铜鼎已经碎裂,疑似是黎施展震术雷鸣时,此地恰巧引到了一发落雷。
  在彻底搜查虎妖住处时,山晖还找到了一本奇怪的黑皮书。书中记录有奇怪的文字,令人难以分辨,封面则画着一扇黝黑的石门。
  联想到穷奇曾说过“如今情况不同了”的话,黎心中隐隐生出一股担忧之感。
  一夜过去,一百余人的队伍终于启程。
  下山路走得十分顺利,待到傍晚时分,一行人总算离开了百耀山范围。
  慕有鸿也如约而至。
  他不止带来了干粮和净水,还拖运来一车帐篷,直接在郊野里扎下了营地。不得不说这帮了黎一个大忙,如果这么多人一起入城,必然会引起守卫的怀疑,因此回到金霞之前,他们都只能露宿野外,而防雨避虫的帐篷无疑能让大家安心睡个好觉。
  当天晚上,慕有鸿把商队负责人带到黎面前,同时将一块腰牌交到她手中。
  “慕公子……这是什么意思?”黎不由得一怔。
  慕有鸿郑重的躬身行礼道,“灵狐大人,我想将这百济商队赠予给您。”
  第442章 黎的组织
  “百济”即是慕有鸿在金霞城登记的商队名,和家里的慕记杂货相差甚远,也表明了他不愿插手家族产业的决心。
  对方的这句话让黎颇感意外,“你不打算再寻妖了?”
  “不,解救那些不应受到迫害的妖依旧是我的毕生目的,但我也明白,自己终归是个普通人。”慕有鸿挠了挠头,“从您派来的信使口中我明确了一件事情,没有力量的善举只能安慰自己,想要切实达成目标,就非得拥有与之相匹配的实力。如果商队由您来领导,或许它能起到更大的作用。”
  妖从人类中诞生,是人的特异体,但又保留了和人极大的相似性,特别是在心性上。妖中有无辜者,自然也会有加害者,如果贸然接触后一种,很可能会给商队带来严重后果。
  “看到您能将山庄里的妖悉数带出来,还除掉了恶首,我就明白,没人比您更适合担任商队领导了。”
  黎摩挲着手中的腰牌犹豫了许久,“可这是你一手构建的心血……”
  “我构建它是为了弥补过去所犯下的错误。”慕有鸿露出略有些伤感的神色,“若它起不到应有的作用,那就算不上弥补。”
  “那你呢?你之后打算怎么办?”
  “当然是继续这一事业。”慕有鸿坦荡道,“若您不嫌弃,我会继续带着商队行走各地,宣传金霞的消息。”
  “既然如此,我接受你的赠予。”黎做出决定道,“商队的日常规划和人手增补,还是由你来负责。”
  “如您所愿。”慕有鸿欣喜的拱手道。
  这支百济商队本质上是一个情报组织,有了它,黎就没必要再给事务局平添压力,大可靠着这个相对独立的情报网,去收集散落于各地的妖类消息。
  倘若说以前的商队只能帮助一些隐藏于俗世间的小妖,现在它将得到整个金霞城的支持。
  次日启程前,付祝枝前来与黎等人告别。
  “你不去申州了?”
  “是,我想跟随慕公子的商队去各地行走。”他的声音不大,但明显去意已决,“雪儿的大仇能报,都是您施以援手的关系,我理应偿还这笔恩情。可是……我看到其他兔妖,总会觉得……”书生半天没能说出后半句话来。
  “我明白了。”黎点点头,“你去商队同样可以帮到我,所以做你想做的事就好。”
  “谢谢您……”付祝枝像是长出了一口气,深深弯下腰来,“您的大恩大德,祝枝永记于心。”
  见书生远去,薙青才低声说,“大概是害怕触景生情吧?”
  “我也这么认为。”黎轻叹道,“以前我总觉得,人类真是一个古怪的物种,没必要的感情太多,既浪费精力,也会妨碍理性的判断。而现在我已经能体会到他的感受了……”
  “哦?”薙青斜斜的撇了她一眼,“如果我没理解错的话,你是指自己心中也有——”
  “咳咳,”黎这才发现此言略有不妥,连忙咳嗽打断道,“当然不是你想的那种……我的意思是,你也不希望与巫女大人永世相隔吧?”
  薙青少见的翘起嘴角,“在邪马国,女子并不忌讳与女子欢好。”
  同性之间也无妨?
  黎尾巴都竖了起来,下意识与青面鬼拉开了一步距离,“总之——这个选择对书生来说也未尝不好,我们还是赶紧启程回金霞吧!”
  ……
  “各位客官,我们到地儿了,下船时请小心脚下!”船夫打开舱门,探头大喊道。
  金霞城……终于到了。
  雨玲珑第一个站起身来,满怀期待的向甲板走去。那名男子口中所谓的自由之城,到底会是什么模样,她马上就能见到真面目了。
  “千万要小心行事。”影子跟在身后提醒道,“这里是敌人的大本营,不光有倾听者和青剑级别的方士驻守,还有双龙监控一切,一旦暴露身份,你连逃跑的机会都没有。待会面对守关侍卫时,你一定要放低姿态——”
  “请问要住店吗?”
  “纸铺招人了!薪酬日结,当天就能拿到手!”
  “客官饿了没,我们的馆子就在城边上,来用个饭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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