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节

  陶笙是中文系的,当初他选这个系,其实是打算继承陶妈妈的职业成为一名老师。小有文笔而且颇喜欢写文,在陶妈妈那个时代,她算是当时镇上有名的才女。所以不少人说陶笙语言方面的天赋,都是承了陶妈妈的。
  大学时期终于明白自己性向的陶笙有过一段非常纠结的时间,这事也没法和人说,于是陶笙就想了写小说这么一个方法去发泄自己心里积蓄的憋闷。
  这本叫《沉香》的小说,讲述的是以古代架空为背景的耽美小说,主人公擅长用香,常年行走江湖间替人解梦,与百鬼打交道。来回就是个九万多字的小说,当时犹豫陶笙自己心情原因,所以在两个男主角之间的感情线并没有太着重的去描写,而这本书本身,在当时也没有吸引太多的读者。唯一几个,也纷纷表示这样的题材不太适合网络小说,但陶笙没有多在意。当时的他对网文什么的没什么概念,心里只是想要发泄发泄。
  九万字写完,也算是发泄完,同时让陶笙更确定了他的性向。
  那之后再一次陷入纠结的陶笙渐渐的就把这本小说给忘了,现在想起来,当时的笔名好像确实叫画船。
  陶笙这边回忆,那边时间也在一分一秒的过去。不一会儿,对方又发来了个不确定的问号。
  【策划-冬冬】:傻妈在吗?
  【画船】:在的,抱歉一直都没怎么太上qq,谢谢你这么喜欢《沉香》,授权的话完全可以哦,祝你成功。
  【策划-冬冬】:谢谢大大!……虽然有心里准备八过船大真的好正经啊哈哈哈!
  陶笙看了眼冬冬发来的信息,心想他倒确实是跟不太上这个人的节奏,两句话里都有一大堆他不懂的词汇。不过心里明白现在网络词汇的发达,陶笙便也没多问,只是回了个笑脸过去。
  【策划-冬冬】:那个,船大。因为真的太喜欢你的文了,所以想弱弱的问一句,船大以后还打算写文吗?
  还打不打算写文?
  陶笙盯着屏幕上的问号,猛然间觉得自己似乎也被问住了。
  他选择的是很多人都觉得没什么大前途的中文系,然而他从来没有后悔过这个选择。从某方面来说,他一直都非常喜欢文字这种东西。而相较公司里的尔虞我诈,这种一个人呆在家里码字的生活确实要更适合他。
  可写文这种工作,真的有办法养活自己?
  想到自己新定下的目标,陶笙有点迟疑。
  陶笙停留在键盘上的手顿了顿,缓缓的打下一行字,转身开了浏览器,循着记忆找到了自己最初写文的那个网站。
  电脑的另一边因为耽美初恋作者终于回复自己的冬冬正处于一种极度开心的状态里,小心翼翼的问完一直存在于自己心里的疑问后,抱着大大的期待忐忑的等了几分钟,对面才传来一行字。
  【画船】:写沉香的时候并没有长期写文的打算,虽然现在也没有。但我想考虑会,不排除会继续写下去的可能性,不管哪一种,都非常谢谢你的支持和喜欢。
  冬冬盯着那行字看了好一会儿,然后扬起一个大大的微笑,整个人兴奋的直接从椅子上蹦了起来。
  “yes!”
  ☆、第七章(捉虫)
  关上大门后,在黑暗里站了会后,郭淮把外衣随手一抛,缓步走向阳台,靠着窗户点了根烟。
  从大楼朝下望,是b市一派繁华的景象,可这繁华,又与此时屋里的寂静格格不入。
  说不清是带着怎样的心情,郭淮就这么站了半根烟的功夫,才从口袋里把手机拿了出来,拨了个号。
  郭淮吐着烟圈,眯起眼睛,等电话接通后立刻道,“结果?”
  李耀顿了顿,声音沉稳,“淮少,我在查了。”
  “你查个屁。”郭淮声音一点起伏都没有,看着远处大楼的灯光,一边道,“三天连个人都找不到要是你的本事,早十年前我就把你踹乡下种地去了。”
  李耀苦笑,郭淮是分明知道他不会查,还非得来问他。
  郭淮又吸了两口烟,“别人我不看,你跟我将近二十年,也向着他?”
  “淮少,有些事情……”李耀想替陶笙说几句好话。
  可话还没说完,就被郭淮给打断了,“行了,我知道了。明天给我找个钟点工来,然后一个小时之后再送个人来我这。”
  郭淮把烟掐灭了,朝浴室走去,“太嫩的不要,尽会杀猪似得叫。”
  李耀:“……”
  郭淮打开乱成一团的衣柜,注意到李耀没声了,眉头一皱,“哑了?”
  “……不是。”李耀叹口气,“淮少,你回来3天,已经换了4个钟点工了。”
  “服务太差,我东西以前不是那么摆的,她们瞎碰,我什么都找不着了。”郭淮终于从一团衣服里扒出了件疑似没穿过的内裤,一边道,“换。”
  李耀无奈,也不是全天下人都和陶笙一个方法整理东西啊。何况真那么整理了,以往找点什么东西,郭大少肯定也就是动动嘴皮子的功夫就成事了。难不成除了天天给他打扫的钟点工,还得安排个人来伺候他起居?
  不过李耀肯定不会说破他,只是又叹了口气,道,“明天就换,还有什么吩咐没?”
  郭淮看了眼旁边本该放陶笙衣服的柜子,正空空如也。他刚回来的时候,就命令李耀把陶笙的东西该丢全丢光了。那一丢,房子瞬间空了不少,所以当郭淮看着同样空旷的衣柜时,总觉得看上去有点刺眼。
  他沉默了一会,忽然道,“回头给我买点衣服来。”
  “衣服?什么样的?”李耀顿了顿,有点莫名。
  “随便,总之把衣柜塞满就行了,我挂了。”郭淮忽然有点烦躁,说完没等李耀回答,就直接把电话给按了。
  然后整个人往床上一趟,看着天花板,心里莫名的情绪不断汹涌着,却又发泄不出来,闷得难受。郭淮下意识的翻了个身,而后一愣,郭淮怔怔的保持着这个姿势,好一会儿,才缓缓坐起身,又点了根烟,眼底一片黑色。
  简淼下午四点多就回来了,正是陶笙起身准备去厨房做饭的时候。
  “这么早下班?”陶笙有点儿意外。
  “不想待办公室里,就提前回来了,反正在家一样做。”简淼一脸无所谓,“你明天就要开始上班了吧?”
  陶笙顿了顿,点点头,“是。”
  “你们公司怎么样?”简淼把包往沙发上一丢,坐在了厨房外的椅子上。
  “就那样。”陶笙含糊道,“你知道我的。”
  简淼点点头,“可你既然打算好好前进的话,也不可能就坐个打杂领薪水的工作到老吧?”
  陶笙切菜的手一顿,他想了想,还是把今天那个策划冬冬,和之前有关他写小说沉香的事情告诉了简淼。一边说着,一边逐渐放下了手里的工作。
  他明白,这种写手的工作非常的不稳定,别谈前进了,能养活自己,指不定都成问题。
  但比起天天去公司面对自己不擅长的东西,事故,和人,陶笙觉得这份工作即使不谈喜欢,也远比公司要适合自己的多。
  他告诉简淼,也是因为这种事情说大不大,但说小也不小,一个人去定夺看到的方面肯定没有两个人多。
  这种不靠谱的事情刚说出来的时候,陶笙以为简淼肯定是不赞同,从各种角度上来思考,连陶笙本人都不太相信。然而令陶笙出乎意料的是,简淼非但没有反对,看上去似乎还挺……认可?
  “嗯,专业对口了,而且我看你大学,不是还得过好几回什么文学的奖么?”简淼道。
  “话是这么说,”陶笙缓缓把自己的疑虑说了出来,“可是网文这种行业,收入非常不稳定啊。”
  简淼撑着脑袋想了想,“既然感兴趣,就先去查查呗,觉得喜欢就做嘛。”
  陶笙顿了顿,有点犹豫,喜欢就去做?
  陶笙思索间,简淼摸了摸已经抗议的肚子,一边催促陶笙做晚饭,一边道,“不管哪行哪业,都一定有吃得开的人,少也是有,反正站在金字塔尖端的人,永远都不多。”
  陶笙被这句话震了震,再抬起头时,简淼已经坐在了沙发上,开着电视换台。
  喜欢就去做,就算他现在已经在郭淮身上废了四年,可他还是二十四岁的大好时光,怎会这么瞻前顾后的跟个老人家似得?
  简淼那句话让陶笙感慨万分,心里的憋闷也一瞬间给泄了出去。收回心好好做饭,不一会儿,桌上就摆好了两道菜。
  “饿了饿了。”简淼吻着香气拎着筷子就坐到了桌上,而筷子还没夹着菜,手一抖,忽然想起来道,“哎对了,你还记得马程么?”
  “什么?”
  “马程,和我们一个大学,体院那边的。”简淼满嘴饭含糊不清道。
  陶笙盯着碗想了会,点点头,“记得,打网球特好的那个?”
  “嗯,”简淼点头,“难为你还记得,他明天来这里吃饭,你就休息休息别做饭了。”
  “哦,”陶笙瞬间会意,大概是简淼朋友要来这儿,不大方便他在,便识趣道,“那我去外面转转,回头好了你再给我个电话。”
  简淼敲着碗,瞪着眼睛看陶笙,气不过道,“陶大爷你想什么呢?我没让你出去,都大学同学回避个屁啊,我意思是你饭做这么好吃,别白忙活瞎便宜了马程那小子。明天让他自个儿带外头的垃圾食品糟蹋自己,晚点等他走了没饱的话我们再开小灶,懂没?”
  陶笙想了想道:“哦……你还记恨当初他赢你那场害的你失了和校花交往的好机会啊?”
  简淼咬牙切齿,“我记恨啥,他明天来我这就因为被人给甩了呢,苍天绕过谁。”
  然而嗅着这满屋子的火药味,陶笙心想,恐怕就算苍天绕过了马程,他简淼也不打算。
  他摸摸鼻子,深觉自己不该淌这趟混水,半晌,陶笙缓缓道。
  “那我明晚还是不回来了吧。”
  ☆、第八章
  简淼最后采取各种耍赖手段终于还是让陶笙妥协说会回来吃晚饭,不过讨论再三之后,陶笙决定必须得做几个菜。
  简淼本来挺不爽的,估计还是不大想便宜马程,记恨着校花的事情,当年他可是给人家买了整整三个月的早点才换来这么一句话呢,大冬天的零下几度还每天早上跑出去容易么?尽被马程那耍帅的样给毁光了。
  辛酸史让简淼想到马程就牙痒痒,导致之后就算是毕了业,也没少为这个事情和马程打过架。
  至于马程明天来,倒不是因为什么被人甩,实际上马程自从做了教练之后,那桃花运简直赛过简淼好几个阶层了。简淼觉得让这么一个人来自己家,简直就是找罪受。
  可这段时间陶笙就算看上去放开了郭淮,也总感觉还在意着什么。就是那种,虽然放开了,但感觉还是不开心,扣在旧圈子里出不去的模样。
  简淼也不太好去和陶笙说,因为现在他对陶笙来说,恐怕已经不是单纯的平等朋友了,然而就算给陶笙介绍自己的朋友,他也担心陶笙会抵触,或者是不适应,毕竟他本来就不擅长这块。
  所以想来想去,也就只有当年天天找他打架的马程可能让陶笙熟悉,放松一点了。
  简淼给马程打电话都是咬牙切齿的,所以除了让这小子发挥点让陶笙可能开心的作用,简淼一点便宜都不想给他。
  不过基于一人让一步的原则,他便也没再说话。
  于是第二天一早陶笙做完早点就去上班了。
  从简淼家到公司并没有多远,但他上班时间比简淼要早一个小时,所以简淼还在床上赖着不愿动的时候,他就已经出门了,早点摆在桌上,让简淼起来自己热。
  坐了十五分钟左右的地铁,陶笙终于站在了公司楼下。
  仰起头来看这栋写字楼的时候,有点感慨。
  公司是个有一千多员工的公司,在另外一个省市还有分部,竞争压力算挺大。而陶笙毕业之后,一直在公司的最低端,做着不显眼也不招人恨的打杂。
  这份工作在过去是挺适合他,不用操心太多,因为他全身心都在郭淮身上,领着薪水也不至于摧毁他最后的尊严靠郭淮养。
  在公司偶尔受气当然是必须有的,但陶笙却一点也不想一步步往上爬。
  因为他过去是不想争,但不代表他傻。
  每天公司传的沸沸扬扬的茶余饭后话,还有昨天得意明天失意的嘴脸,甚至有不小心得罪了人一步一步被人算计打包回家的。各种不一的上位方式,所谓的娱乐party也就是相互戳着脊梁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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