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2. 种子(没写完,但今天事情太多,我先发

  “冯瑶……”
  男人的声音是熟悉的,她曾经听到男人的口中吐出无数伤人的言语,像利刃一般划在母亲的心上。
  但这是她第一次听到男人叫她的名字,那一瞬间,她突然产生一种疏离感,仿佛那个名字由男人的口中吐出,就与她这个人毫无干系。
  他在叫谁呢?是我吗?
  如果我不是冯瑶,那么我是谁呢?
  林夕猛地睁开眼睛。
  E级体质让她无法立刻适应黑暗,有一刻,她以为自己没有睡醒,只是从一场噩梦转移到另一场噩梦。
  她一动不动,直到身旁的男人抱住了她。
  薄毯之下,两个人不着寸缕,跟明墨同居了这段日子,男人一些奇特的嗜好显露无疑,比如他喜欢裸睡,是连内裤都不穿的完全裸露。明墨号称是跟她在一起才养成的习惯,因为在她身边他就没法不发情,就没法不勃起,又受不了内裤的束缚,所以……林夕却觉得恰恰相反,正是因为他不穿内裤,所以小明墨放飞了自我,三五不时就对她敬礼,又总是逼着她还礼,而且秉承着滴水之恩涌泉相报的宗旨,非要榨干了她才算完事儿。由于他情动之时一不小心就会扯坏她的睡裙内衣,林夕从离开冯家就养成的一定要将自己穿的严严实实睡觉的习惯终于被打破(来不及补货的悲哀),加上每次做完林夕都已经进入电量耗尽的状态,于是居然就这样接受了裸睡。
  她与他之间的体能差异可以说达到了人类有记录以来的最大差距,强势基因如他,无论在帝国还是联邦都应该是宠儿般的存在,不说谈情说爱,就是配种(明墨总是喜欢把联姻称为配种)也有大把优秀基因的女子凑上来。帝国的法规对普通女性虽然过于残忍,但是出于常年在第一线对抗虫族的需求,他们对男性却是格外优待,抛开血统,战绩是唯一的衡量标准。明墨隐隐透露过他出身帝国,但不知为何会来到自由星域。
  他们都没有问对方的过往,也许是因为那些坎坷都已走过,无需回望,有一个人可以牵手同行,对他们来说,已经是命运最大的恩赐。
  明墨教她的,要去看光明美好的事物。
  他还说,他无法将视线从她身上离开,因为她就是光明与美好。
  他不知道,是他将她从过往的噩梦中拉出来,他才是她生命中的光明与美好。
  似乎是习惯了她在梦中被惊醒,明墨的精神力温柔地环绕上来,就像珍爱地将她抱住的男人一样。
  他的手轻轻抚摸她的后背,不带情欲,而是纯粹的安抚。
  男人还没睡醒,一切的动作都只是本能。
  林夕将脸贴到明墨的胸前,那里有一道深深的伤疤,在心脏旁边一点的位置,每次她舔上那道疤痕,明墨就会兴奋地不能自已。
  林夕觉得心里住进了一只蝴蝶,想到爱着的那个人,心中有如清风拂过,蝴蝶的翅膀随风颤动,是无法控制的脆弱姿态。她想人真是贪婪的生物,当她一无所有的时候,她什么都不怕,可明墨出现了,当她明白何为幸福时,恐惧就像是与光同存的阴影,无可回避的出现。
  梦中那一声呼唤(或者不是呼唤,更像是诅咒),让林夕产生了突然下坠的失重感,或者更准确地说,是有什么东西被从心里挖走的失落感,让她只想被明墨紧紧抱住,狠狠爱一场。
  她怕失去什么呢?
  大概只有这个男人了吧。
  那一晚在林夕的心里种下了一粒种子,她终于没有忽视在她生命中多次灵验的直觉,所以后来事情发生的时候,她并不惊讶,而是在心里轻轻地“啊”了一声,感慨着原来如此,仿佛是毫无重量的尘埃淡淡飘起又落下,再无波澜。也因为做好了心理准备,她才能心无旁骛地抛下自己拥有的一切,带上完美的面具,开始生命中最重要的一场表演。
  此时的林夕,还不知道命运已经为她安排好了属于她的下一个角色,她只是无比确定自己在这一刻想要什么。
  手向下探索,沉睡中的巨物沉甸甸的一坨,周围是浓密的毛发。在林夕有限的经验里,那些男人都没有明墨这样多的体毛,更没有明墨的惊人尺寸。如果她有一些人类学的常识,就会知道帝国原本是由古人类时代的西方种开创的,而浓重的体毛就是西方种的典型特征,虽然经过七千多年的混血,加上东方种在外貌遗传上属于优势基因,现今的人类在外形上更接近古人类时代的东方种,但是在血统论盛行的帝国贵族阶层,仍然视西方种为更高级的血统,所以像明墨这样具备典型西方种特点的身体,某种程度上也说明了他的贵族血统。
  她凑上前,舌尖划过伤疤舔上他胸前的小小凸起,着迷地深吸了口气,都是明墨的味道。这些日子的耳鬓厮磨总是伴随着他的气味,像顶级春药,让林夕只要一闻到,下身自己就湿了起来。
  明墨就在这样的情况下醒了过来。
  不同于林夕,他一清醒就可以在黑暗中找到女人的位置,看清她在做什么。
  但与林夕相同的是,醒来后他也还是以为自己在做梦。
  心爱的女人乖巧地伏在胸前,但动作一点都不乖巧,手托住两颗卵蛋像是在掂量它们的分量,舌头舔弄着他的乳头,有时候还会轻轻咬一咬,像一只刚出生的小猫,好奇地探索这个世界,却不知道自己被一只大老虎盯上了。
  原本就对林夕没有抵抗能力的男人,见此场景怎么忍得了,下身迅速充血挺直,又不想错过女人难得的主动,强忍着一动不动,却不知道颤动的精神力暴露了他已清醒的真相。
  林夕假作不知,将男人的性器握在手中。与它在体内坚硬的感受不同,一手圈不过来的男根仿佛有骨骼一般撑起,可冠部却是圆滑而略带柔软的,就像他的人一样,明明在别人眼中是强大的杀神,是耀眼的领袖,可在她面前却愿意示弱,将那一点柔软全数予她。
  过往与明墨的性爱总是狂风暴雨一般,弄得她载浮载沉,如今,他被她握在手中。
  林夕觉察到自己的小腹已经因为兴奋而发热,甚至微微抽动,她知道这是欲望,可似乎又与她熟悉的那些不同。
  欲望与欲的区别在哪里?
  同样是性,是赤裸交缠,是插入是喷射是高潮,但是因为有了渴望,有了盼望,有了希望,让欲望与欲成为了截然不同的词汇。当你的心想要一个人的时候,是欲望;当你的心里没有那个人的时候,是欲。
  将男人推平,林夕有些莽撞地坐上去,却没想到她以为自己足够湿润的下体还是无法一下子吃下男人的巨大。咬了咬牙,正想狠狠心,不顾疼痛彻底坐下去,就被男人掀翻在床上。
  “傻丫头,我都不忍心弄疼你,你怎么能不好好对待自己的身体!”明墨没想到女人就这么坐上去,生怕自己弄伤她,赶紧起身。
  看到女人坐在床上呆呆地望向他,明墨一下子内疚起来,想着刚才是不是语气不好,又想着会不会让女人不敢再主动了,复杂的情绪交织到一起,话都说不出来了。
  可林夕随后就俯下身去,将他的硕大含在了嘴里。
  林夕觉得嘴已经张到极限了,才堪堪将头部吃下去,舌头的空间被明墨的性器抢占了,只好在嘴里寻找着位置,没想到舔过男人龟头连接棒身的沟槽时引得男人发出一声呻吟。
  与下体交合不同,口交带来的首先是心理上的刺激,女人完全顺从的姿态激发了男人的控制欲与占有欲,而被吸住还是被松开完全不由男人控制,加上作乱的舌头,明墨要用咬住舌尖的痛意来提醒自己不要不管不顾地插进去。
  许是知道自己不可能吃下明墨的巨物,女人将手一前一后圈住他的棒身,配合着嘴上的动作套弄起来。
  林夕喜欢听到明墨因为自己的动作而发出的粗喘与呻吟声,快感来自赠与而非掠夺,这才是性爱应有的面貌。
  男人用精神力的紧紧缠绕告知了他的即将到来的喷射,身体却在后撤,生怕精液会弄脏她。
  “给我。”林夕用精神力温柔却坚定的告知。
  性不是肮脏的事情,与性相关的所有情绪,来源于参与者的认知。林夕从来都清楚,当她被精液弄脏的时候,脏掉的从来都不是她;同样地,当明墨将精液射给她的时候,他也没有像那些男人一样想要将她弄脏。
  即将分离的预感折磨着林夕,给我,她默念,让我将你快乐的精华吞吃入腹,让它们永远成为我身体的一部分。
  这可能是明墨开荤以来完结最快的一次,比他俩的第一次都要快,一股股精液喷射出来,幸亏他只是龟头以及短短一段柱身在林夕口内,并没有抵住她的喉咙,所以没有呛到她。只是那么多的量,加上嘴里的空间被占用,林夕吞咽不及,精液随着抽出的性器流了出来。
  明墨看着一向清冷的小脸上挂着精液,心想这肯定是一场梦吧。
  真好,无论是梦里还是梦外都可以见到林夕。
  于是,那一夜,明墨又压着林夕做了很久很久,直到林夕想将他踢下床未果怒而回去自己房间,明墨才意识在原来不是在做梦。
  至于林夕又是怎么搬回他房间的?
  请看下一章番外(写完番外回来改这一段结尾,我也是醉了。)

上一章目录+书签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