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节

  俞宁泽半抱着她往前走,“没事,都到这里了。我们还是一起去吧。”
  许寞一副不识好人心的样子看着他,说道:“我是怕你忍受不了那里面的味道。”
  俞宁泽牟了她一眼,“你都忍得了我为什么忍不了。”人口密集的地方味道是不好闻。
  许寞有点怀疑他,不过还是拉着他进去了,“那今天我就带你逛逛菜市场吧。看你公子模样就知道你没去过菜市场了。”
  俞宁泽笑了笑,没有否认。
  进了菜市场,俞宁泽就无意识的开始皱眉,没想到菜市场不单单是人口密集的味道,重要的是还参杂着其他不可言说的味道。
  许寞看他这样,便安慰他,“我第一次来菜市场的时候也忍受不了这个味。你闻多几次就能忍受了。”
  俞宁泽仿佛连话都不想说般,只是应了句嗯。
  许寞觉得,虽然吧她是个有同情心又体贴人的人,但是还是很想笑啊,“你这副苦大根深的模样,看起来真便秘啊。啊,不对,你本来就是会便秘的。我估计你每次便秘的时候在厕所里面都是这副表情吧。”
  俞宁泽反驳,“是你想太多了,我没有便秘。”
  许寞明显不信他,“切,死不承认。快走,早点买完还要回去做饭呢。”
  可能是俞宁泽穿着太正式了,加上他本身的气度在那里,菜市场里不少人的视线都追随着他看。有一些稍微年轻点的女性甚至窃窃私语。俞宁泽被看的不好意思了,耳根都有点红了。
  许寞在一边教育他,“早就跟你说了,不上班的就不要穿西装你偏不听。平时就穿便装就好了。你每次去哪里都穿的像是要参加国家会议的样子,别人不盯着你看才怪呢。”她给他买了好几套衣服,基本都没怎么见他穿过。
  俞宁泽有点头疼,“下次一定多穿。”他主要是觉得搭配衣服太麻烦了。穿西装的话就不用想着要换什么衣服了,直接拿上一套西装换上就好了。
  因为有俞宁泽在一边做商量,许寞这次买菜的速度十分迅速。以前自己买菜总不知道买什么好,挑来挑去浪费时间。
  买好菜,两人迅速的离开菜市场。结果刚走出菜市场的时候,迎面就遇到个认识的人。
  许寞在心里默念,不要认出我,不要认出我,不要认出我。
  上苍没有听到许寞的祷告,那人还是认出了许寞,甚至还跟她打招呼,“许寞!”
  许寞内心真是很复杂。尼玛这人是火眼精金吧。都那么多年没见过了,而且她变化又那么大,这人怎么还能一眼就认定她是许寞呢?她就不怕她认错人了么!
  她现在虽然很想否认,但是还是努力的笑着,“阿姨好。”买个菜也能遇到初恋情人的母亲,她还真是悲剧。她那时候年少,做了很多傻事,而这位初恋亲人的母亲貌似也见证参与甚至是推动了她做傻事的全过程。
  按理说当初讨厌她讨厌得要死的人应该巴不得以后都不要再看到她的啊,怎么现在还那么有兴致的跟她说话。许寞默默的想,是不是她太记仇了。说不定人家早忘记了过去的恩怨了,就只有她还耿耿于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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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十五章
  那人打量上上下下打量了许寞一眼,“没想到你变化那么大啊。我都差点认不出你了。”
  尼玛你都说了差点认不出了,这不是又认出来了么。许寞在心里骂娘。她看俞宁泽站在一边用询问的眼神看着她的时候,便很想无视掉俞宁泽。难道她要跟俞宁泽介绍说这个是我初恋余桐南的母亲么?
  她装作没看到俞宁泽的眼神,只是跟余桐南的母亲打着哈哈,“是啊,真巧啊。”巧她妹!今天一定没看黄历。
  许寞没想到这么多年之后,她和余桐南的妈妈居然还能这样表面和谐的说着话。果然时过境迁啊,一切都成了过去了。
  那女人看了俞宁泽一眼,故意问道,“这是?”
  许寞觉得自己其实没必要和一个跟自己生活没有往来的人介绍俞宁泽,可是对方都问了,加上俞宁泽又在一边,她不好模糊过去,只好说道,“我丈夫。”
  她不想告诉对方俞宁泽的名字,也不想跟俞宁泽介绍眼前这个人。
  俞宁泽也看出了许寞不想跟眼前这个人应酬的意图,所以对周莲的态度也是淡淡的。
  周莲吃了一惊,“你结婚了?”
  许寞呵呵笑了一下,客套的说,“是啊。”
  周莲也没想到居然还能在遇到许寞啊。这个伴随他儿子黑历史的女人。虽然事情已经过了那么多年了,但是发生了的还是发生了,你不能当它没有发生过。她觉得,都是因为许寞这个女人,不然她儿子怎么会弄到要转学的地步?她可没忘记她当年她儿子为了这女人做出的疯狂事啊。她儿子从小到大就没有做过什么叛逆的事,结果都是因为这个女人,荒废了半年的学业!
  还好自家儿子争气,不然就要被这女人给拖垮了。
  所以她现在看到许寞,都没什么好印象。她本以为离了她儿子,许寞就是扶不起的阿斗。可是现在许寞和当年的许寞简直判若两人,以前那笨重的身躯早已被纤细的身材取代,再看她气色红润,就知道她日子过得很不错。再看她身边的这个男人,一看就知道不是池中之物。
  周莲心里愤愤然,真是个祸害。当年还是个胖妞就把她儿子祸害成那样,现在变得比以前漂亮了就去祸害别人了。这些年她一直看着自己的儿子,就怕他重蹈覆辙。要不是许寞这个女人,她儿子这些年也不用那么累了。
  好在这些年许寞都没有再出现在他们面前了,她儿子也没有要回去找回许寞的念头。
  可这些年她儿子一直没有再找女朋友,她总觉得自己儿子还对许寞念念不忘。现在看许寞这幅小女人模样,加上虽然穿着稍微宽松的衣服,但是也掩盖不了她肚子的凸起。周莲心里突然就不平衡了。凭什么许寞可以过得这么好!而她儿子却还是单身!
  许寞看周莲的脸色变了几变,以她对周莲的了解,知道再呆下去肯定没什么好果子吃,立刻说道,“阿姨我有事,先走一步。”说完拉着俞宁泽赶紧闪人。身后的周莲又叫了她一句,她都当做没听到。
  离开周莲的视线之后,许寞心里才舒了一口气,“流年不利啊。”
  俞宁泽问道,“那个是你仇家?”
  许寞:“差不多吧。以前的仇家。”
  俞宁泽默一下,心思转了几转,也没再问。带着许寞往停车场那边走去。
  去了停车场,许寞才知道,原来遇到周莲不是流年不利没看黄历。真正流年不利没看黄历的是继遇到周莲之后,她又在停车场看到了余桐南。
  他的车就停在俞宁泽的旁边,而他本人就微微的靠在车边,手里拿手机在打电话。有一瞬间许寞以为自己眼花了,认真一看,真是是余桐南。她的人生就是一部悲喜狗血剧啊。能不能不要那么狗血,这个世界也太小了吧!
  她已经很多年没有见过余桐南了,他还是记忆中的那副模样。他的五官长得很完美,尖细的下颚,嘴角无论在什么时候都微微上扬着,张扬又不失风度,翩翩公子。
  他好像比以前成熟了不少。即使她只是远远的看着他,也能感受到他身上成熟男人的气息。他讲着电话,突然向她这边看过来,随后视线又看向别处。
  许寞亚历山大了。还好他没认出来。不过待会要走过去,万一被他认出来怎么办。她有点头大的走向车子,也就是走向余桐南那个方向。
  在触碰到车门的时候,她觉得她终于要解放了。只要上车了,他就看不到她了。
  事实证明,她还是高兴的太早了。她刚打开车门,一只手就突然被人抓住了。她侧头一看,正是余桐南。
  余桐南喘着气,满是不可置信的看着她,“许寞!”
  这时许寞已经不知道要说什么好了。她现在已经不单单觉得是流年不利了。她觉得老天就是在耍她。大悲之后就只剩下淡然了。她先跟俞宁泽说了句,“等一下。”然后看向余桐南,淡淡的说,“什么事?”
  余桐南这时才注意到驾驶座上的俞宁泽,他知道自己是失态了。看到许寞这副寡淡的模样,他的心突然就沉了下去,早就没有了刚才认出她时的那份狂喜。他放开许寞的手,有点不知所措的说,“没,没什么。”
  许寞:“哦。”许寞简直要佩服死自己了,没想到她居然能做到那么淡然,大气,又不失气度的面对自己的初恋。(暮爷:怎么觉得你形容得怪怪的。许寞:我就喜欢这么形容,你有意见?暮爷:没意见= =)
  许寞冷漠的态度让余桐南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他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追过来。他刚才只是顺应了本能,不想让许寞走掉。他转过神来,笑道,“遇到老同学,情绪难免有些激动。”
  许寞觉得这样寒暄还真是累,“是挺激动的。好多年不见了吧。”
  余桐南:“嗯。”
  许寞看了一眼车上的时间,已经四点半了。她不想再纠缠下去,也不知道接下来该和余桐南说什么。遇到老同学,两人聊聊过往感叹一下人生也不是不行,可是如果这个老同学是以前的男朋友的话,那就没必要聊过往了。更何况她和余桐南当初做的事貌似都是愚不可及呢。
  她的神情太过冷淡,余桐南也没了攀谈下去的意思了。曾经的恋人,现在却连路人都比不上。这不得不说是一种悲哀。
  意思意思的跟余桐南告别了一下,许寞关上车门,让俞宁泽开车走人。
  其实许寞心里并没有表面上的那么平静,她觉得时间真是个大杀器。现在的余桐南和当日不可同日而语了。对比起他现在的周身气度,那当年的他就是个毛头小子啊。岁月真是个养人的东西。
  时间有时候还真是可怕,可以把人变得连自己都不认识的地步。当年的他们可曾想到多年后的今天是什么模样?白驹过隙,年华不再。现在他们早就没了当年的稚嫩。不过那段时间也是最美好的一段岁月。
  青春之所以可贵,是因为每个人青春的日子很少。而在青春里,也是每个人最不成熟的时候,做的事也是从心。不像成长之后,做事开始估计这估计那,早已失了心里最初的东西。
  可是有时候太过从心,就会做出让自己以后都后悔的事。正是因为有了经验教训,所以就开始成长。这就是矛盾相对性。
  许寞靠在椅背上,头微微的侧着,看着窗外。因为遇到了一些以前的人,所以她情不自禁的想起了很多以前的事,那些被掩埋在青春里的过往。
  高中的恋爱都是不被家长老师认可的,可她和余桐南还是偷偷的开始了。她就不明白了,明明是余桐南先追她的,结果他妈妈又一副是她缠着余桐南不放的模样。也是,她那时那么胖得难看,余桐南又是翩翩公子哥的模样,正常人都会觉得是她缠住了他。
  最后余桐南的妈妈还亲自来她家找她的父母,让她父母管教好自己的女儿。余桐南的妈妈就差没指着她鼻子骂她让她滚开余桐南身边了。
  当时她父母是维护她的,把余桐南的母亲赶走之后,许爸爸严令让她跟余桐南分手。那时她傻,总觉得只要两个人坚持一条心,就没有什么是过不去的。
  其实她很想跟余桐南的妈妈翻脸说,你有本事就教好你儿子,让他不要缠着我。可是她没有,因为那是她喜欢的人的母亲,她不想这么对她。
  因为双方父母的反对,于是她和余桐南继续背地里交往着。那段时间她父母把她看得很严,她本来是住宿生的,因为这件事,许爸爸就不让她住宿了,每天到学校接她放学。她和余桐南相处的机会就更加少了。
  年少的感情总是这个样子,越不被允许感情反而越深了。得不到,就越发的想念。她不得不承认,那段时间,是她和余桐南感情最好的时候。
  人年轻,就容易冲动,人一冲动,就容易做傻事。他们两个就像是荒漠里得不到水源的人,行走就久了就开始暴动了。青春期的少男少女总是有着叛逆的心思,她和余桐南在高一后的一个暑假就私奔了。
  没错,就是私奔。两人被逼久了,就想要求解放。那时候两人多天真啊,总以为可以靠自己的一双手就能到打造自己的天地,就能创造属于自己的幸福。
  两人带着为数不多的钱去外面租了房子,余桐南也开始去打工。余桐南是多么骄傲的人啊,老师面前的特优生,又是父母从小呵护到大没有吃过苦的人,养了一身少爷脾气。就是这样一个人,找不到工作之后,居然去修车厂帮人做学徒学修车。
  看他那么辛苦,她心里也难受。她就去找工作。可是那时候她还是未成年,什么都没有,根本找不到什么工作。最后去了一家小饭店做服务员打杂。老板一开始看她胖,怕她吃得多,她再三保证自己不会吃很多会很勤奋工作才让老板暂时试用她的。
  那段时间是她这辈子过的最艰苦的日子,也是她第一次觉得生活的不易。每天工作十二个小时甚至是十四个小时,只为了那一点点加班费。那时余桐南比她更累,早上很早出去,晚上很晚回来。每次他前脚一走,她后脚就跟着走了。
  她骗他说她在一家花店帮人看店,每天工作八个小时很轻松。他每天回来的晚,所以每次他回来的时候她已经在家里做好了饭菜等他回来吃了。所以他一点也没怀疑她。
  一开始她的厨艺不好,为了能让他吃上可口的饭菜,她拼命的学,掌握火候。
  她很累,但是她觉得为了他,一切都是值得的。
  两人带出来的钱本来就不多,当积蓄都花得差不多的时候,生活变得非常拮据。巧妇难为无米之炊,这句话她也充分的体会到了。因为没有经济来源,所以两人都过的很艰苦。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两人都太累了,也太年轻,太天真,把一切想的太美好。当残酷的现实打破了这美好的时候,两人就开始吵架了。
  两人的矛盾彻底爆发是在某一天晚上,那天余桐南居然和几个人去她打工的那家饭店吃饭。她看到余桐南的时候就被吓到了,她赶紧跑到后厨躲了起来。这家小饭店只有她一个员工,老板娘让她上去招呼客人点菜,她慌得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
  她不明白余桐南怎么会来这家饭店吃饭。这种饭店怎么入得了他少爷的眼呢,他不是一向注重生活注重卫生注重格调的么?
  最后她还是顶住了压力去他们那台桌子招呼他们了。她这辈子都忘不了当时余桐南的眼神。
  余桐南的眼睛一直追随着她,她一点都不敢再往他那边看去。她怕看到他失望的眼神。
  点完菜,她就拿着本子离开那张桌子了,把本子拿给老板娘之后,她又去收拾其他客人用完了的餐具和脏乱的桌子。
  她的心思一直都停留在余桐南那张桌子了,她也知道他一直在看她。她听到那边几个人在说,“阿南,怎么从刚才开始你就一直盯着那胖妞看啊,是不是看上她啊。”“我|草,原来阿南喜欢这种货色啊。看来你是没见过女人了,改天我带你去个地,看了那些女人,你就知道什么才是人间天堂了。”“就是说嘛,这种洗碗妹怎么配得上你啊。好歹我们阿南也长得玉树临风啊。”“不过那胖妞的胸倒是蛮大的,说不定阿南就是看上她的胸了。”
  剩下的话她就再也听不到了,那边的人都在笑,她耳朵嗡嗡嗡的响。她以前也觉得自己配不上余桐南,他是那么的优秀,她知道学校的人都不看好她和余桐南,但是学校的人也没有像这些社会青年那样那么直白的说出她和余桐南的差距。她第一次觉得自己卑微到泥土里了。
  她长这么大,第一次被人嫌弃成这样。还是在她喜欢的人面前。
  她的视线开始模糊,吧嗒一下落在手上。她看不到前面的路了,眼里模糊一片,最后不幸被绊倒,手里的碗筷全部摔了出去,她也条件发射的向前扑。好在有个人拉住了她,不然她整个人就要往那些打破的碗上摔去了。可是她太胖了,那个拉她的人也被拉的一个趔趄,他整个人往另一边摔去,而她也摔在了他身上。
  她赶紧爬起来,哭得上接不接下气,“余桐南,你怎么样了。”
  余桐南皱着眉,左手按着右手腕,“没事。”
  这时一群男生涌了上来把她推开,把余桐南扶了起来。有一个男生指着许寞骂,骂得很难听。她当时整个脑子都不会转了,只是呆愣愣的让他骂。
  她忘了她最后是怎么离开饭店的了。反正她和余桐南回到家之后就吵起来了。这次吵得比以前任何一次都要凶,伤人的话一个接一个的说出口,恨不得掐死对方。两人是都是打着为了对方的名义,最后却背道而驰。
  他们开始冷战,互不理睬对方。都希望对方能先低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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