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节

  雨还在下着,两人都没有要躲避的意思。老马伸出手指指了指天上,说道,“上面要调我过去,估计就是下个月的事。”
  方牧一愣,随后咧嘴一笑,“那恭喜啊,高升啊。”
  “屁!”老马笑骂一句,“我们这样的人,离开第一线,就是生命的结束。”
  方牧浑不在意,“你年纪也大了嘛,就当颐养天年,以后跟领导搓搓麻将,喝喝小酒,搞好关系,以后下面的小崽子们提起来那也是上面有人的。”
  老马锐利的眼神落到他身上,“你呢,有什么打算?”
  方牧挑挑眉,吊儿郎当地说:“我?没什么打算。”
  “我走之后,我的位子要有人来接,你想向上面推荐你。”
  “别,”方牧赶紧摇手拒绝,“我废物一个,部队肯白养我已经够浪费粮食的了。”
  方牧自己知道自己的事,那次战斗,他受了那么重的伤能捡回一条命已经是老天保佑,况且他的左眼被弹片划伤,如今视力下降得厉害,已经回不到自己的巅峰状态了,他自己也有点意兴阑珊。
  老马深深地看了他一眼,“总之,你好好考虑。”
  方牧跟老马分手后,一个人慢慢地溜达到墓园,这个建立在基地的墓园都是纪念在历次任务中牺牲的战士,一眼望过去,全是齐齐整整林立的墓碑,碑与碑之间种着松柏,青翠长青。方牧走过千篇一律的纪念碑,最后在一块石碑旁坐下,掏出烟,点了一根,悠悠地抽了几口,就将烟供在了碑前,自己望着前面发呆——雨中的军事基地,没有平日里的冷硬,空旷的训练场上一个人也没有,显得有点寂寥。
  方牧有点茫然,不知道何去何从。
  34第二十四章
  “方牧,来——”前面有人影晃动,外面日光倾城,百年香樟撑开巨大的树冠,饱满的汁液香气,廊檐下有僧人,无所聊赖的样子,怔怔望着午后静穆的庭院。
  “方牧,来——”少年执着地在前面唤他,他踏进幽暗的大雄宝殿,殿内光线昏暗,肉眼可见的灰尘在从交织的阳光中纷纷乱乱地飞,巨大的佛像雄踞殿内,俯视芸芸众生,有一种时间空间都无涉的永恒质感。
  佛前香烟袅袅,少年的身影像虚空中的尘埃,在阳光碎影中,以一种美轮美奂的姿态拜倒,额头平贴于地,双掌相距六寸。他匍匐的姿态卑微而虔诚,那一瞬间似乎能照见前世今生所有来路。
  他无动于衷地站立于一边,既不过分贴近,也不疏远,像一座旷古不言青铜战士。少年抬起头,看见他,蓦地一笑,霎时间,苍白的脸,精致的眉,乌沉沉的如同子夜一样眼,过分红润的唇,以及眉心那一点朱砂,全部舒展开来,清到极致,也艳到极致,有直击人心的力量。
  “方牧,你信佛吗?”
  “不信。”
  “我信。”
  “方牧,来,来!”少年紧紧抓着他的手,朝楼顶跑去,因为太焦急太紧张了,手心湿漉漉的,都是汗。交火的声音从不远处传来,震得整幢房子都在微微摇晃,光影混乱。
  楼顶直升机巨大的引擎声暂时掩盖了越来越密集的枪声,旋翼带起的巨大的风刮在人身上,几乎让人站立不稳。
  “方牧,来!”他语气迫切,拉着他向直升机奔去。
  他不动,望着少年,眼里是磐石一般的冷硬和坚定,也有他不懂的歉意和难过。
  少年着急地转头,迎上他的是方牧手中的枪,黑洞洞的枪口稳稳地对准着他的眉心。
  他不懂,脸色苍白,双眼茫然。
  火车隆隆地在田野间飞驰,车上人不多,大多在闭目休息。方牧趴在桌上,只露出一个黑色的脑袋,狭小的空间让长手长脚的他显得特别委屈。对面的位子坐了一个二十出头的小伙子,皮肤黝黑粗糙,指甲剪得马马虎虎,有些地方还藏着污垢,从包里拿出炸鸡和汉堡,大口大口地吃起来。
  食物的香气让方牧醒了过来,他自臂弯间抬起头,双眼一时有些茫然,坐火车的感觉总是不那么让人舒服。大约方牧的目光让人感到不舒服了,对面的小伙子显得有点局促不安,推推桌上的汉堡,邀请方牧,“大哥,吃肯德基不?”
  “不用,谢谢。”方牧冷淡地拒绝了。
  小伙子不再坚持,吃得狼吞虎咽,边吃边问方牧:“大哥,你上哪儿啊?”见方牧不回答,他自个儿起了话头,“大哥你哪儿人呐,我河南的,河南龙门,龙门石窟你去过吧,老有名的咯……”年轻的小伙子显得热情单纯,却又有些粗鲁无知。
  方牧站起来,去车厢连接处抽烟,天气有点阴霾,太阳被挡在厚厚的云层之外,他的心也有点无处着落。火车途径一个小站,作短暂停留,方牧从车窗望出去,看见石刻的站牌名,是一个叫逍林的小地方,距离那个三年未见的城市大约八十公里。
  老五打开门,看见门外的方措有点意外。方措并没有跟老五迂回,进了屋坐下,开门见山道,“孙叔,你能借我点钱吗?”
  老五有些吃惊,三年来,这还是方措第一次开口向他求助,心里竟有点隐隐的高兴,毫不犹豫地说:“行啊,你要多少?”边问,边在心里琢磨着,方措也大了,会不会是开始交女朋友了——如今女孩子年纪轻轻却都势利得很,一年这个节那个节,哪个节男朋友没尽到心意就能立马跟你拜拜。想到这儿,心里面直痒痒,有种自己儿子终于长大成人的成就感,恨不得将自己一身的经验一股脑地塞给他。
  方措并不知道老五心里的弯弯绕绕,冷静地开口,“七十万。”
  老五吓了一跳,惊疑不定地看着淡定的少年,显然这么大一笔钱,不可能是小打小闹,老五心里面风云变色,害怕这小崽子在自己看不到的地方惹下了大麻烦或者被人骗了,立刻谨慎起来,“小措,你要这么多钱干什么?”
  方措也没瞒着,“我现在住的那个房子要卖了,我想买下来。”
  老五心里有点儿不是滋味,方牧刚离开那会儿,老五想着不能让一个孩子自己住,看着让人觉得凄凉,费了老大的劲儿想把方措接过来一起住,可方措死活不同意。老五知道,这小崽子是想等方牧回来。
  可有些话老五真不知道怎么跟方措说,方牧走之前的那些安排,都让他隐隐觉得,方牧并不准备回来了。但这些年,他也看明白了,小崽子就是靠着这么一口气撑着,万一这口气泄了,他也不知道会是个什么结果,也许置之死地而后生,从此天高海阔,走出一个新世界;也许会滑向更深的深渊。
  在买房这件事上,老五并没有多做计较,七十万的事儿,在如今的他眼里也不算什么大事儿了,就当给小崽子买个希望。就挑了个日子,将手续办齐全了,最后成交价六十八万。方措在房产证上写的是方牧的名字,老五看在眼里,五味杂陈,却什么话也没说。
  房子的事情搞定了,方措的心似乎也安定了,脸上有了笑影,“孙叔,我会把钱还你的。”
  老五笑道,“还什么还呀,其实钱也不是我借给你的。你叔走之前给你留了不少钱呢,先头你年纪小,也没跟你说,你现在的身家,一般富二代都比不上你。”
  老五原以为这些话会让方措高兴些,谁知道少年听了,却没了言语,嘴唇抿成一条线,眉眼沉沉的,也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老五瞅着他的神色,试探着开口,“具体的情况,孙叔以后解释给你听……”
  少年淡淡地一笑,“孙叔,这些事儿以后再说吧,我回去了。”
  “哎哎,”老五赶紧叫住要走的方措,“回去什么呀,回去也是一个人。你婶都做好饭了,今天就上孙叔家吃。”
  少年摇摇头,礼貌地微笑拒绝,“不用,我回家了。”也不等老五来拉他,挥挥手,穿过马路到对面的公车站去了。
  公车摇摇晃晃地靠站,方措上了车,找了个后排靠窗的位子,闭上眼睛,脸上淡然镇定的表情终于挂不住了,好像被人用榔头将身上支撑的骨头寸寸打断,从后颈到尾椎,通通无力,心中的阴影愈重。他恨方牧,恨得咬牙切齿,恨得自己的心脏发疼,恨他出现,恨他不见,这种恨意,在方牧消失的一年后达到了顶点,很多个夜晚,他彻夜不眠,像一头无处发泄的困兽,心里滋生着种种不为人道的阴暗极端的想法。
  这种恨意,如同抛物线一般,在达到过最高点之后,又随着时间的流逝,一点一点地趋于平静了。取而代之的,是一种厚重的沉闷的绝望,那种绝望并不锋利,却像蚕丝一样,一层一层地将他裹覆得阴沉寡言。
  他在菜市场下车,如同往常一样买了菜,慢慢地走回家。他的心情已经恢复平静,甚至比起平日来还多了一丝轻松,大概是因为,他如今走向的,是一个真正属于他跟方牧的家,谁也抢不走的。
  方措在离家门口五米远的地方停了下来,他家门口站着一个男人,身形挺拔,肩上背着一只简简单单的军绿色背包,头发剪得很短,几乎贴着头皮,露出整个形状完美的头部轮廓,微抬着头看着半开的院门,似乎在犹豫要不要推门进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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